在首页上刷到了很多次,看了很多答主的回答,我也来说说。
我真的无法理解“胖猫”为什么要跳江,可能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是个“穷鬼”。在我老家一套三室二厅的房子(120平左右)也不过五十多万,如果租房同样的房子一年也才一万二。
“胖猫”两年给谭某转了五十多万再算上自己的生活开销,他一年的收入在三十万左右。这个收入在那个城市都能好好生活,不过就是失恋怎么就到了非死不可的程度。
如果说“胖猫”是个老年人,被人骗走了所有的积蓄,贫病交加已经没有自理能力,他想不开我还能理解。可是他是个身强力壮有高收入的年轻人,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选择。
他还可以起诉谭某把钱要回来,就算要不回来他也有赚钱的能力,我这种“穷鬼”实在理解不了。我要是一年能赚三十万,我都不敢想我的生活能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