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的思想配得上他的苦难。
他拥有避免这场悲剧的一切外在条件和物质手段,对方后期都不演了,打明牌了,他居然还给对方转了6万,明知是南墙,撞了也不回头,这根本不值得同情。
白手起家,在21岁就能攒下51万的现金,他创造财富的能力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同龄人,有几个人在白手起家的前提下能在他的岁数拥有他的财富?
51万人民币是什么概念?只要他愿意走出国门,51万人民币的购买力足够他过上一段时间安全合法的酒池肉林的日子,去日本,去韩国,去东南亚,去欧洲,去美国,哪怕去港澳台,他都用不着这么憋屈,毕竟地球上的国家那么多,并不是每一个国家的差佬都靠扫黄罚款来发工资保运转。
哪怕在国内,多去几次商K,多去几趟那种带球撞人的SPA,对性怯魅,他都不至于为了这么个玩意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51万砸进去,命没了,但别说上本垒了,他大概率连对方的奶子都没见过。
只要他把自己的视野稍微放大一些,格局打开一些,都不至于为了这么个货色把几十万现金连同自己的命给搭进去,说句不好听的,她是镶了几个钻镀了几层金值得你花这么大价钱?
他要实在是渴的不行,钱在手中,路在脚下,日本三年无限次往返的签证只要有20万的流水证明就能办下来,买票上飞机,直奔新宿的歌舞伎町一番大街,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差佬能跨省执法,还能跨国执法不成?
世界如此广袤,他非要把自己往一条死路上逼,还能说什么呢?
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杀猪盘这种事,你不自救,别人永远没法救你。
当然,整件事情中最下流的还是谭竹此人,她作为一个风俗业从业人员,毫无最起码的商业道德,缺乏契约精神,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光收钱不办事,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违背行业规范。
有人说她是技师,可别侮辱技师了,人正经技师收了钱是一定要办事的,这种光拿钱不办事的玩意最多只能算电诈分子,吃饭的时候跟缅北那群玩意坐一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