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意思的问题。我和GPT-4沟通了一下。
GPT-4认为编程语言(或其语法、规范、草案等)通常不受专利保护。出于以下几点,它们不是专利法的对象:
- 科学原理和数学方法:编程语言通常被视为数学语言的实现,而数学方法和科学原理不能被专利化。
- 通用计算方法:它们是用于编写计算机程序的通用方法,而通用方法本身不属于可专利的发明。
- 开放标准和协同工作:许多编程语言的发展依赖于开放标准和社区合作,它们促进共享和创新,而非限制使用。
然后,作为一名ActionScript开发者,我提出了我注意到的一个现象:Adobe通常在正式场合的文本中以 Adobe^{®} ActionScript^{®} 的形式书写。于是我就这一点继续向GPT-4提问。
这意味着ActionScript是Adobe System Incorporated的注册商标。Adobe依法有权利限制其他人商用ActionScript这一名称。
同样的,Java是Oracle Corporation的注册商标;Python是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的注册商标。这些企业或组织有权利限制其他人商用这些名称。
这里的影响大概包括,当你使用了这些语言相关的软件,例如编译器、运行时等,你需要清楚地区分你与这些商标持有者的区别,撇清关系。
所以编程语言本身是不能构成专利的,但如果你创造了一门语言的编译器、运行时等软件,这些软件是可以申请专利的。
发布于 2024-05-03 00:30・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