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19岁的宁夏籍被告人罗某某系银川市某蒙古餐厅服务员,像其他年轻人一样经常在“快手”APP软件内发送小视频。为增加其“快手”视频点击量,今年5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罗某某醉酒后,拍摄了一段脚踩成吉思汗画像的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上。
2小时后,罗某某在网友的提醒下,删除了该视频,但该视频已被人转发到“脸书”及微信群内。据悉,这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部分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严惩涉事人员。有评论称,该行为严重伤害了民族感情,在国内造成异常恶劣的政治影响。
2017年12月4日、1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某某侮辱成吉思汗挂像案开庭审理。12月12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当地第一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件,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发布于 2024-05-06 09:53・IP 属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