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恶劣,不仅自己向境外出售亲本种子,还专门成立了农业公司,进一步拓展自己的“销售市场”。
一个一年半的刑事处罚,其余都是行政处罚,这个处罚力度不重,可见五个亲本稻种的损失应该并不重大。
所以,后续估计会有加强农业安全领域的相关要求出现吧。
至于亲本种子,这是杂交育种的起始材料,分为母本和父本,也是培育出优良种子的重要材料。
按照正常手续,无论向境外出口什么样的亲本种子,都必须经过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但是朱某等人的出口的种子,都没有经过合法手续批准。
嫌疑人所说的“和国外公司合作制种”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据报道,朱某和境外沟通的信息中也显示,其本身很清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是知法犯法。
根据机关干警的说法:
2010年,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我们国内成立了一家公司,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质资源。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挥下,朱某某配合非法向境外出口我国大量亲本种质资源。
2010年,这件间谍情报机关就进入了安全机关的视线,直到今年已经14年,看来已经盯着这家间谍机构很久了,这可能也是此次间谍行为损失不大的原因,在国家农业资源损失严重之前,就已经顺利收网。
这件事还是给从事农业研究和生产的人员敲了警钟,时刻关注国家农业资源安全。
其实,大数据下,每个人都是透明的,想查都可以查得到,这种小聪明从一开始就要杜绝,不然丢了夫人又折兵。
编辑于 2024-05-01 14:41・IP 属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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