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县里的回复,其实挺有意思。
县里回复了两次,主要回复的点都在于这个费用是不是该收,但其实这模糊了真正的焦点。
这个钱该不该收,需要结合合同具体的约定和国土方面法律法规来看,由于一直没有公开合同具体内容,先不讨论这个。
这个事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它是一个承包户和村集体的民事纠纷,但是zf直接以公权力下场介入,这才是这个事情的恐怖之处。
在一个民事纠纷里,即便一方是zf,在法理上双方或者各方当事人都是平等的,出了异议,可以协商,也可以起诉,你拿到法院生效判决了再去申请执行,这才是一个正常的流程。
但是现在是zf未经过任何合法流程,直接说你不同意交费(变更合同)我就不让你种地,并且还要扣车抓人。你问他依据,他就拿《民法典》那条情势变更原则出来说你看我是合法的。《民法典》是实体法,他即便合法也只是实体合法,但是程序合法呢?只字不提,也没法提。
这事开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先例,以公权力非法介入民事法律关系,向来是民法领域,更是市场经济之大忌,往大了说是撼动市场经济之基石。且看后续如何收场。
发布于 2024-04-24 16:15・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