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年间,有一户人家,父子双双战死,只留下寡居的婆婆和儿媳妇,还有嗷嗷待哺的幼儿。
两女十余年,始终没有改嫁,辛勤抚养幼儿,县令知道后很是感动,上书朝廷,欲给这一门双寡妇立“贞节牌坊”。
消息传来,乡野震动,乡邻议论纷纷,有人说,经常在半夜看到寡妇家觥筹交错,还有炒菜的声音,肯定有野男人出没。
婆婆和儿媳听到乡邻的议论,很是惶恐,两人盘点了这些年偷过的男人,知道一旦消息泄露出去,那可是欺君之罪。
次日,婆媳双双县衙击鼓,求见县太爷,恳请收回成命。
县令问何故。
民妇答曰:民妇二人,春闺寂寞时,就炒一斤黄豆对饮,用大醉消除欲望,其实还是心有邪念,不配大人立碑封赏。
县令闻之,不由叹服,批文:“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二人借用外物以持身,善莫大焉”
于是,正德龙颜大悦,县令感之钦佩,乡邻恍然大悟。
“牌坊”落成之日,“贞洁”二字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发布于 2024-04-22 21:40・IP 属地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