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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自由主义(neo-libralism)以及奥派经济学中的“人性”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早立之

关于古典自由主义::一分钟了解古典自由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Classical liberalism)发源于17世纪和18世纪,经济学上的投入产出原则,认为一国的真正财富不是金银总量的增加,而是其国民创造的商品服务的数量。是一种支持个人先于国家存在的政治哲学,强调个人的权利、私有财产,并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仅在于保护每个个体的自由。

意识形态

古典自由主义发源于17世纪18世纪,也因此,它通常被视为由于工业革命和随后的资本主义体制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自我负责,和自由市场等概念最先也是由古典自由主义所提出,后来才陆续被其他政治意识形态所采纳的。古典自由主义反对当时绝大多数较早期的政治学说,例如君权神授说、世袭制度和国教制度,强调个人的自由、理性、正义和宽容。美国革命法国大革命都受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影响。

古典自由主义认为政府的干预经常是阻碍了经济的增长,因此主张将政府排除出经济领域,让经济生活自行其是,让追求自身利益的无数的个体理性的计算来引导经济生活的调整,即“社会应当尽量从政府干预中摆脱出来,尽量的自由”,“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是亚当·斯密


基本理论

古典自由主义哲学特别重视个人的主权,认为“国家和社会是所有个人的总和,国家利益是其所有公民的合法利益的相加”,因而必须尊重所有人的个人基于平等的自由 [1],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国家利益。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被视为个人自由最重要的部分,强调自由放任的政策。古典自由主义并不必然支持民主的原理,这是因为尊重和保护个人财产权的法律,比民主里的多数决原则还要重要。举例而言,詹姆斯·麦迪逊主张共和立宪制以保护个人的自由,他担心纯粹民主制可能会造成“公共的情绪和利益被多数派掌控,而却没有半点避免少数派被牺牲的机制存在”。在经济上,古典自由主义坚持一个“不受管制的自由市场”才能有效满足人类的需求、并且将资源分配至最合适的地方。他们对于自由市场的支持是因为“假定个人都是理性的、追求私利的、并且会有计划的追求他们各自目标的。”他们不相信个人权利是由政府所“创造”的(在道德层次上),而相信道德权利是独立于政府之外存在的。托马斯·杰斐逊称呼这些是“无法被分割的权利”,并且也指出古典自由主义所相信的理念:亦即权利并非来自法律、相反的法律的唯一目的便是用以保护个人的权利,他宣称“正当的自由,指的是个人有绝对权利依照他们自己的意志做出任何行动,唯一的限制便是不违反其它人的相同权利。我不会加上‘以法律为限’,因为法律经常只是专制者的工具,这在法律侵犯个人权利时尤其明显。”对于古典自由主义者而言,个人的权利是消极本质—亦即权利是以不受其它人(以及政府)侵犯的个人自由为基准。相反的,社会自由主义(又常称为“现代自由主义”)则主张权利是由其它人提供的某些利益或服务所构成的。因此古典自由主义在本质上是彻底反对福利国家等政策的。古典自由主义强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却不主张在物质上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认为社会自由主义所追求的那些“积极权利”反而会侵蚀原本消极的个人权利。因此,古典自由主义支持以宪法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免受多数统治的干扰,并认为人民投票仅仅是为了选出官员,而不是为了创造法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指出古典自由主义有着两种不同的流派:“英国的流派”以及“法国的流派”。哈耶克认为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亚当·斯密埃德蒙·伯克等人代表了经验主义流派的思想,注重普通法,并且遵循长期自然发展下来的传统和思想。而法国的流派如让-雅克·卢梭百科全书派、以及重农主义则相信理性主义、认为理性的力量是毫无限制的,并且有时会对传统和宗教表现出敌意。哈耶克承认国籍的分类是和流派的分类不同的,有些哲学家并不一定符合国籍的分类:哈耶克认为法国的孟德斯鸠属于“英国的流派”,而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威廉·葛德文约瑟夫·普里斯特利、和托马斯·潘恩则属于“法国的流派”。哈耶克也否认“laissez faire”这一词是源于法国的传统,并将其归功于英国的休谟、斯密、和伯克。


起源

古典自由主义是政治和经济的一种哲学,最早的根源可以溯及古希腊。在16世纪初启蒙时代由西班牙的萨拉曼卡学派提出早期的论述。而在苏格兰哲学家亚当·斯密所著的国富论(1776)中,他反对了主张由国家干预经济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商主义,认为重商主义只富裕了那些拥有特权的精英分子,而没有顾及广大平民。芬兰议员安德斯·屈德纽斯(Anders Chydenius)也是另一个提出早期古典自由主义论述的重要人物。古典自由主义试着限制政治权力的界限,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古典自由主义一词也常被使用于描述早期的自由主义,以免与新自由主义(社会自由主义)混淆。

亚当·斯密于1776年所出版的国富论成了自由主义的理论根基,亚当·斯密提出了关于自由主义和经济的解释,在法律和哲学上的理解则经由约翰·洛克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等人。而在伊曼努尔·康德的著作,《永久和平》(Perpetual Peace)中,他假设了一种国际性的自由体制,以维持世界的和平。

“自由主义”一词在此时开始出现分歧(大约在18和19世纪)。原先的自由主义主张个人自由、经济自由(包括自由市场),和有一定权力限制的代议制政府。到了18世纪这层原先代表的意义仅在少数国家仍然完整存在,大多数国家里自由主义一词都已经偏离了最初的轨道(例如社会福利、关税、政府对经济的介入和规定、薪水和物价的控制)。在许多国家自由主义一词大多用以形容处在古典自由主义至美国自由主义之间的立场,只有少数几个主要政党仍然支持古典自由主义,大多数的自由主义政党都接受了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的概念。


与现代自由主义

近代工业革命大幅提升了人类的物质文明,但也造成许多社会问题浮上台面,例如污染、童工,和都市人口过于拥挤等。物质和科学上的进步增长了人类的寿命,减少了死亡率,也因此人口爆炸性的增长。而这造成了劳工过多的问题,减低了平均的工资。米尔顿·弗里德曼指出这个时代造成的现象不是贫穷人口增加,而是“贫穷现象更显而易见”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如约翰·洛克亚当·斯密威廉·冯·洪堡则认为这些问题将会由工业社会自身进行修正,而无须政府的干预。

在19世纪,多数的民主国家都延伸了选举权,而这些新获得选举权的公民往往倾向支持政府干预的政策,由识字率的提高和知识传播的发达产生了在社会上各种形式的行动主义。19世纪产生的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成了第一个从古典自由主义里分裂出来的重要流派,社会自由主义主张立法禁止童工和规定劳工的最低工资,而这些都是主张自由放任经济的自由主义者所视为妨碍自由的政策,更认为这些政策会影响经济的发展。

到了19世纪末,这些从自由主义产生的分裂已经逐渐扩大,他们认为为了要达成自由的目标,个人必须得到为达成目标的条件,包括教育和免于受剥削的保护。在1911年由霍布豪斯(Leonard Trelawny Hobhouse)所着的自由主义一书里,他总结了新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的概念,也就是主张政府介入经济,并应确保每个人在贸易时的平等权利。由于霍布豪斯的自由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差异实在太大,哈耶克甚至指出那应该被称为“社会主义”比较正确(霍布豪斯的确曾自称他的理论为“自由社会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相信自由的哲学应该在每个领域都同等扩大(而不是在某些领域受到局限),他们非常反对新自由主义的政策,如枪支管理法、平等权利法(Affirmative action, 鼓励录用女性和少数族群的政策)、高税收、社会福利和支持公立学校,这些都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认为侵犯了个人自由的政策。

在美国“自由主义”一词早已改变了原意,哈耶克认为涵义的改变是从富兰克林·罗斯福任内开始的,罗斯福实行的新政在当时被贴上社会主义和左翼的卷标,由于担心这些标签的负面影响,罗斯福于是改自称为自由主义者。自从那时开始,“自由主义”一词在美国改变了涵义,与原本18和19世纪的自由主义完全不同了。


自由主义与极权主义

自由主义一向定义自身为自由的一方,而不是随心所欲的专制和极权主义。极权主义这一名称是由意大利哲学家秦梯利·金蒂勒(Giovanni Gentile)最先使用的,用以描述贝尼托·墨索里尼所建立的法西斯政治和社会系统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纳粹德国也同样适用此名称,在战后此名称成了对法西斯主义普遍的形容词。极权主义政权主张并且实行对整个社会的中央集权控制,以达成理想中繁荣和稳定的目标,极权主义通常宣称其国家和人民正受到其它威胁,以替独裁政权辩护。对极权主义的反抗成了自由和民主思想的重要部份,极权主义政权也常被描绘成试图摧毁自由民主。

在意大利和德国,民族主义的政府连结了国家与大企业间的关系,并且宣传自身国家民族在文化和种族上的优秀,而侵略他国将能使他们获得应得的“阳光之土地”。在这些极权主义国家里,宣传机器通常宣称民主是软弱而无法达成大成就的,只有非凡的领导人才能带来他们必要的纪律。

极权主义的崛起成了自由主义的反照面,许多自由主义者开始分析极权主义及其追随者的信仰和理论,他们最后推论出,极权主义能崛起的原因在于人们身处太过恶劣的环境,因此转向支持极权主义以寻求解决办法。由于这样的结论,一些人开始认为国家应该有保护经济情况的职责,如同以赛亚·伯林所说的:“狼群的自由就意味着羊群的死亡”,也因此越来越多自由主义者开始主张政府应该扮演稳定经济发展的角色。

其它支持自由市场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则主张极权主义的崛起正是因为越来越多政府管制造成的。哈耶克在他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中,主张极权主义独裁者的崛起是由于政府对市场进行了太多干预和管制,造成政治和公民自由的丧失而导致的。哈耶克也对英国和美国因为受到凯恩斯学派影响而建立的经济控制制度提出警告,认为那将会导致相同的极权主义政府产生—而那正是凯恩斯学派所极力避免的。哈耶克认为极权主义政权如法西斯、纳粹、和共产主义都是同样的极权主义流派;因为这些政权都试着抹灭经济的自由。对哈耶克而言他认为抹灭经济的自由即代表抹灭政治的自由,因此他相信纳粹和共产主义间的差别仅仅是名称上的不同罢了。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米尔顿·弗里德曼主张,经济上的自由是公民和政治自由所不可或缺的要件。哈耶克认为,只要政府试着以政策来控制个人的自由(如杜威、凯恩斯和罗斯福主张的政策),相同的极权主义后果也可能发生在英国(或任何其它地方)。

两者关系

奥地利经济学派芝加哥经济学派的拥护者,如米尔顿·弗里德曼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对于现代自由主义的反驳,即代表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持续发展—也就是所谓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佛利民说:

“从19世纪晚期开始,尤其是在1930年后的美国,自由主义一词改变了涵义,变成了另一种涵义非常不同的东西,尤其是在经济政策上完全不同。这一名词变成用以形容那种依靠国家机器管理、而不是个人自发行动去达成目标的政治,口号变成了社会福利和平等,而不是自由。19世纪的自由主义将自由的扩大看作是促进社会福利和平等的最有效方法,而20世纪的自由主义则将社会福利和平等两者看作是自由所不可或缺的要件。在打着福利和平等的旗号下,20世纪的自由主义竟然开始支持国家的干预和专制作风—而那都是原先古典自由主义所奋力对抗的。如果将时间倒转回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那些真正的自由主义者恐怕都会被打成现代的反动派了!”

也因此新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他们才是真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继承人。举例而言,哈耶克主张他并不是所谓的保守主义,反而他才是真的自由主义者,而那些新自由主义者只是冒充者,他也因此一直拒绝放弃这种称呼。

约瑟夫·熊彼特则指出:“最重要的是,如果这不是一场预谋,那么私人企业制度的敌人们或许会觉得他们盗用了这一称呼是相当明智的举动”,意味着现代自由主义者们“偷走了”这一词、并且还将这一词冠上与之原义完全相反的解释。


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批评

不过,有些人反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主张,仍称之为“右翼经济的自由主义者”、“自由保守主义”或直接称之“右翼”,并认为他们自行增添其它称呼的做法是无视于古典自由主义在政治面的部分,而且他们只专注于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经济学说。除此之外,他们认为哈耶克对于古典自由主义的看法相当奇怪:“他忽略了其它更早的杰出思想家例如洛克和密尔”。

与自由意志主义

自由意志主义者通常认为“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两词是可以互换的。例如美国的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认为古典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三者都是源于同一意识形态组群。卡托研究所更喜欢自称为“自由主义者”,因其自认为他们才是正当的自由主义继承者。自由意志主义确实与古典自由主义有非常多相似处,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方面,同样主张自由放任的政府、自由市场、和个人的自由。古典自由主义一直主张为了保护个人的自由,必须尽量限制政府的权力。自由意志主义政党则进一步主张对政府权力更多的限制。

比萨大学政治学系的教授Raimondo Cubeddu就说:“我们很难分辨‘自由意志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之间到底有何差别。这两种称呼在用以形容那些‘自由意志主义’的‘小政府主义’流派时几乎是可以替换的:也就是用以称呼那些认同洛克和罗伯特·诺齐克,认为国家的存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个人财产的学派。”

自由意志主义认为他们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不过,一些人仍然认为两者存在着分离、甚至互相冲突的理论。美国大法官塞缪尔·佛里曼·米勒(Samuel Freeman Miller)便认为:“自由意志主义只是表面上类似自由主义。自由意志主义者拒绝了自由主义所必要的制度。正确的说,自由意志主义假冒了一种观点,而那种观点正是自由主义依据历史角度所反对的—那就是认为个人的政治权利处于封建制度之下。如同封建主义者,自由意志主义者构想出一种架构在个人契约连结上的政治权力。而自由主义理念所不可或缺的,便是主张政治权力乃是公众的权力,应该公平的为公众的利益所服务。”

强调两者间存在差异的人则主张,自由意志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间有着根本的矛盾,因自由主义里为了检查和平衡而使用的手段,与自由意志主义所支持的完全解除经济管制有着冲突。

新自由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有什么不同?

新自由主义和旧的自由主义(古典)有三点不同:

一、产生背景及根源不同

1、 旧自由主义: 旧自由主义是政治和经济的一种哲学,最早的根源可以溯及古希腊。在16世纪初启蒙时代由西班牙的萨拉曼卡学派提出早期的论述。

而在苏格兰哲学家亚当·斯密所著的国富论中,他反对了主张由国家干预经济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商主义,认为重商主义只富裕了那些拥有特权的菁英份子,而没有顾及广大平民。芬兰议员安德斯·屈德纽斯也是另一个提出早期古典自由主义论述的重要人物。

古典自由主义试着限制政治权力的界限,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亚当·斯密于1776年所出版的国富论成了自由主义的理论根基,他提出了关于自由主义和经济的解释,在法律和哲学上的理解则经由约翰·洛克、托玛斯·杰弗逊、詹姆斯·麦迪逊等人。

而在伊曼努尔·康德的著作,《永久和平》中,他假设了一种国际性的自由体制,以维持世界的和平。古典自由主义通常也被视为由于工业革命和随后的资本主义体制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形态。

2、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社会矛盾发展的产物。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威尔逊第一次把“有组织的和平”理念带到战后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其核心思想是要在国家之上形成一个超国家机构,裁判纷争与冲突,具体内容是通过国际联盟的建立,解决困扰18~19世纪欧洲的安全问题。这是古典自由主义国际理论向新自由主义转向的开始。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的经济大萧条,进一步催生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大萧条及由此引发的国内与国际危机,加速了人们对自由放任国际主义政策的怀疑。

大萧条无论对国内还是国际生活,都产生了毁灭性的后果,它使自由主义者认识到,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上,一个不受管制的政治经济体系都是灾难性的。凯恩斯国家管制思想应运而生,并在美国的新政实践中大获成功。

凯恩斯主义的要义不只是将国家管制的理念带到国内政治经济治理中,其意义还在于,要使世界政治免于二战这样的灾难,也必须对国际生活进行必要的管制。

新自由主义正是从古典自由主义发展而来的,建立在对凯恩斯主义的“革命”的基础上,在处理个人与国家、自由与民主、放任与约束、市场与政府、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形成了独特的理论体系。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从理论向实践转化,从英美向全球扩展,从经济向政治、文化、国际关系深化,成为目前国际社会的“强势话语”和“主流”发展理论。

二、、定义不同

1、旧自由主义:旧自由主义源于经济学上的投入产出原则,认为一国的真正财富不是金银总量的增加,而是其国民创造的商品服务的数量。是一种支持个人先于国家存在的政治哲学,强调个人的权利、私有财产,并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仅在于保护每个个体的自由。

2、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向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

三、主要思想不同

1、旧自由主义:

1)旧自由主义的市场论:古典自由主义坚持一个“不受管制的自由市场”才能有效满足人类的需求、并且将资源分配至最合适的地方。他们对于自由市场的支持是因为假定个人都是理性的、追求私利的、并且会有计划的追求他们各自目标的。

他们不相信个人权利是有政府所创造的(在道德层次上),而相信道德权利是独立于政府之外存在的。

2)旧自由主义的人性论:古典自由主义哲学特别重视个人的主权,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被视为个人自由最重要的部分,强调自由放任的政策。古典自由主义认为,个 人的权利是消极本质,即权利是以不受其它人(以及政府)侵犯的个人自由为基准。

3)旧自由主义强调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却不主张在物质上的平等。古典自由主义认为社会自由主义所追求的那些 “积极权利”反而会侵蚀原本消极的个人权利。

因此,古典自由主义支持以宪法保护个人的自由和财产权免受多数统治的干扰,并认为人民投票仅仅是为了选出官员,而不是为了创造法律。

2、新自由主义:

1)私有化的所有制改革观,主张应迅速把公有资产低价卖(或送)给私人,认为私有制是人们“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

2)多要素创造价值的分配观,否定活劳动创造新价值和私有制具有经济剥削性质,认为贫富两极分化是高效率的前提和正常现象。

3)反对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把国家的作用仅限于“守夜人”,反对马克思主义和新老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政策。

4)主张一切产业都无须保护,应实行外向型的出口导向战略。

古典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和经济意识形态,主张通过限制政府的权力来保护公民的自由和经济的自由。该术语起源于 19 世纪初期,经常与现代社会自由主义的哲学形成鲜明对比。

古典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它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主张保护个人自由和经济自由。古典自由主义是在 18 世纪和 19 世纪初出现的,以响应工业革命引发的全面社会变革。今天,人们将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自由主义的哲学形成鲜明对比。

古典自由主义的定义和特征

古典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经济自由和法治下的公民自由,它是对工业革命和城市化带来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的回应,于 18 世纪末和 19 世纪初发展起来。基于一种信念,即通过遵守自然法则和个人主义才能最好地实现社会进步,因此,古典自由主义者在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76 年的经典著作《国富论》中借鉴了经济思想。古典自由主义者也同意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观点,他认为政府是由人民创建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减少个人之间的冲突,而金钱激励是激励工人的最佳方法。他们担心福利国家会对自由市场经济构成威胁。本质上,古典自由主义主张经济自由,受限的政府和对基本人权的保护,古典自由主义的这些核心原则可以在经济领域,政府,政治思想和社会学领域看到。

经济领域

在政治上自由平等的基础之上,古典自由主义者主张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使个人有自由发明和生产新产品和新工艺,创造和维持财富以及与他人自由贸易的自由。在古典自由主义者看来,政府的基本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在这种经济中,任何人都可以获得最大的机会实现其人生目标。的确,古典自由主义者将经济自由视为确保经济繁荣和社会繁荣的最佳途径,即使不是唯一途径。

批评家认为,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烙印本质上是邪恶的,尤其是不受限制的资本主义和过分强调货币利润。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健康的经济可以使个人之间最大程度地自由交换商品和服务。他们认为,在这样的交流中,双方最终都富裕起来—显然是一种良性而非邪恶的结果。 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后一个经济思想是,应允许个人决定如何处置自己在没有政府或政治干预的情况下所实现的利润。

政府

基于亚当·斯密的思想,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个人应有自由追求和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中央政府的不当干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古典自由主义者主张建立一个最低限度的政府,仅限于六个职能部门:1、保护个人权利并提供在自由市场上无法提供的服务。2、保卫国家免受外国入侵。3、颁布法律,保护公民免受其他公民对他们的伤害,包括保护私有财产和合同执行。4、创建和维护公共机构,例如政府机构。5、提供稳定的货币和度量衡标准。6、建造和维护公路,运河,港口,铁路,通信系统和邮政服务。古典自由主义认为,政府不是为人民提供基本权利,而是由人民组成的,其明确目的是保护这些权利。他们在主张这一点时指出了《美国独立宣言》,该宣言指出,人民“被其创造者赋予某些不可剥夺的权利 ……”,并且“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在人民中间建立了政府,他们的正当权力来自于同意。被统治的……”

政治思想

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由 18 世纪的思想家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和约翰·洛克(John Locke)创立,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重视个人的自由,而不是中央政府官员的自由。古典自由主义者拒绝直接民主的思想,即直接由多数公民投票组成的政府,因为多数人可能并不总是尊重个人财产权或经济自由。正如詹姆士·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制》第 21 期中所表达的那样,古典自由主义偏爱立宪共和国,并认为在纯民主中,“几乎在每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感受到“共同的激情或兴趣”,没什么可以阻止牺牲弱者的诱因。

社会学领域

古典自由主义所引导的社会中,发展的进程是由个人的决定而不是由完全自治的,是由贵族控制的政府机构的行动所决定的。古典自由主义者的社会学方法的关键是自发秩序的原则,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发展和维持不是由人为设计或政府权力,而是由似乎超出人类控制或理解的随机事件和过程所形成。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中将这一概念称为“ 看不见的手 ” 的力量。例如,古典自由主义认为,基于市场的经济的长期趋势是自发秩序的“看不见的手”的结果,这是由于准确预测和应对市场波动所需的信息量和复杂性所致。古典自由主义者认为自发秩序是允许企业家而不是政府承认并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

古典自由主义与现代社会自由主义

现代社会自由主义是从 1900 年左右的古典自由主义演变而来的。社会自由主义在两个主要方面与古典自由主义不同:个人自由和政府在社会中的作用。

个人自由

英国社会和政治理论家以赛亚·柏林(Isaiah Berlin)在 1969 年的开创性文章“ 两种自由概念 ”中断言,自由本质上既可以是消极的,也可以是积极的。积极的自由仅仅是做某事的自由,消极的自由是指没有限制的个人自由。在不应允许政府和其他人干预自由市场或自然个人自由的范围内,古典自由主义者赞成消极权利。另一方面,现代社会自由主义者则认为个人具有积极的权利,例如投票权,最低生活工资权以及最近的医疗保健权。必然地,要保障积极的权利,就需要政府采取保护性立法和更高税收的形式进行干预,而这种税收要比确保消极权利所需的税收更高。

政府的作用

古典自由主义者主张个人自由和很大程度上不受监管的自由市场胜于中央政府的权力,而社会自由主义者则要求政府保护个人自由,规范市场并纠正社会不平等。根据社会自由主义,政府而不是社会本身应在解决诸如贫困,医疗保健和收入不平等之类的问题的同时,还应尊重个人的权利。

尽管社会自由主义政策明显与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宗旨背道而驰,但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已经采取了社会自由政策。在美国,社会自由主义一词用于描述进步主义而不是保守主义。特别是在财政政策领域,社会自由主义者比保守派或温和的古典自由主义者更可能主张更高的政府支出和税收水平。

奥派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奥派经济学,又称为正统经济学或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和实践,其核心理念是自由市场和个人自由。这种学派认为,通过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价格可以最有效地反映市场的供求情况,从而引导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和增长。

奥派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
1. 自由市场:奥派经济学主张自由市场,认为市场的力量是最强大的,可以最有效地分配资源。他们相信,当市场力量自由运作时,经济将实现最大化的效率和增长。
2. 个人自由:奥派经济学认为个人自由是经济繁荣的基石。他们主张个人应该有权利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受政府干预。
3. 价格机制:奥派经济学认为价格是市场经济中的核心机制。他们相信,通过价格机制,市场可以最有效地反映供求情况,并引导资源配置。
4. 最小政府:奥派经济学主张最小政府,认为政府应该尽可能少地干预经济。他们相信,政府干预会破坏市场的自由运作,降低经济效率和增长。

奥派经济学在实践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例如,美国的自由市场体系就是基于奥派经济学的理念建立的。此外,奥派经济学也指导了许多国家的经济政策,如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

总之,奥派经济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学理论和实践,其核心理念是自由市场和个人自由。这种学派认为,通过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价格可以最有效地反映市场的供求情况,从而引导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和增长。

新自由主义| Neoliberalism| 人类学

理论化neoliberalism的两种不同方式的优缺点:

第一种,将新自由主义视为一种world system【世界体系】——这一派受到马克思的影响很大。

第二种,不是将新自由主义视为united system,而是一个flexible mode of governing——这一派受到福柯的影响很大。

最后,作者通过关注新自由主义对国家(state)和劳动(labour)的影响,为我们展示了第一种和第二种理论视角的【交叉】是如何有助于人类学家进一步思考的。

理性人:一分钟了解 理性人

定义

经济学假设的理性人,就是能够合理利用自己的有限资源为自己取得最大的效用、利润或社会效益的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分类: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


背景资料

概念

无论是古代罗马,还是中世纪的欧洲,法律上的人总是属于一定身份的。如果不拥有一种身份,那么就几乎不可能拥有任何财产。在这种情形下,私法自治就无法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存在。从其涵义可以看出,私法自治是通过个人对于国家干涉的排除,保障个人自由社会秩序中的实现为其本质的:一方面通过当事人自由意志实现行为人双方间的平衡,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对个人与国家之间互动的协调,实现当事人的私利益。因而在私法自治中,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就是作为能够认识自己私权利的人,也就是理性人。


形成

理性人概念的形成与经济学的发展密不可分,它是理性主义与经济学的产物。这种人不但是有理性的,同时也是经济人,即能够认识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在寻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这个人又受“无形之手”的影响。“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对他自身有利的研究自然会或者毋宁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一个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在这个场合,象其它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本意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后来,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亚当。亚当·斯密发展了理性人的观点,赋予了经济人两个特质:一是自利,二是理性。


批判风波,来自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批判

1943年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是有需要的动物,需要有轻重层次,只有较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后,较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这些理论否定了传统的“理性人假设”把经济利益作为人的唯一需要的观点,使“经济人假设”向现实迈进了一大步,提高了对现实的阐释能力。如这种理论把人类的利他行为视为最终利己的手段,是为了获得一种无形资产或满足自己的一种更高层次的需要,用西蒙的话说,“这种利他实际上意味着明智的利己”。 需要层次理论提出人类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满足自身的需要,而经济人的需求偏好是非常复杂多样的,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因素都会影响其需求偏好。因此,人类追求的利益目标是一个多元的效用函数

来自西蒙有限理性的批判

经济人最大化行为假设是以完全理性为条件的,由于具有完全理性,经济人才能够找到实现目标的所有备选方案,预见这些方案的实施后果,并依据某种价值标准在这些方案中作出最优抉择。但在西蒙看来,这种理性的定义是有缺陷的。他指出,人不可能知道全部的备选方案,外部环境是不确定的、复杂的,信息是不完全的,人的认识能力和计算能力是有限的,经济行为者不可能把所有的价值考虑统一到单一的综合性效用函数中,因而,人是有限理性的。由于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了解所有备选方案及其实施后果,对不确定的未来估计出一致的现实概率,实际上是办不到的。因此,决策过程中人们遵循的并不是最优原则,而是满意原则。也就是说,现实中消费者追求的不是效用最大化而是适度效用。

来自制度学派“社会-文化人”的批判

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指出: 人类行为比经济学家模型中的个人效用函数所包含的内容更为复杂。有许多情况不仅是一种财富最大化行为,而是利他的和自我施加的约束,它们会根本改变人们实际作出选择的结果。

用“社会—文化人”来取代“理性人”,即用具有多重目标、并且其目标在形成过程中受到他人决策及文化结构意识形态影响的人,来取代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独来独往的人,无疑是一种意义深远的努力。它揭示出了人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把对人的假定向现实又推进了一步,并且把人们的研究目标从给定的一种效用或福利函数引向研究个人目标或偏好的形成过程。

来自行为科学心理实验的批判

理性人的这种理性行为是以一系列的假设前提,如可比性假设、连续性假设传递性假设、省略性假设、主导性假设和不变性假设为保证的。然而,许多行为科学的心理实验结果却表明,现实中人的选择行为常常背离理性人理性行为的一系列假设前提。这几个公设对理性选择是不可或缺的,但它们在心理实验中或在现实中又的确有反例。从心理学家实验所用的数据中,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行为违背了上述公设。行为科学对理性人假设的心理实验批评的贡献是在假定了单个人在了解全部方案及可能结果之后,揭示出人类选择的非理性(非最大化)和做到理性选择的困难一面。

来自莱宾斯坦X效率理论的批判

1966年哈维·莱宾斯坦抓住新古典经济学基本假设与现实不一致的缺点开始对它进行全面的批判。他用X效率理论揭示了人在生产领域中同在消费领域中一样,其行为也不是最大化的。所谓“X效率理论”,是考虑生产组织内部因错过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机会而造成的某种类型的低效率。这个X代表造成非配置(低)效率的一切因素,X低效率表现为企业的生产活动没有在生产可能性边界上进行。究其原因,主要是“完全地或部分地缺乏尽全力有效利用各种经济机会的动力。”由于动力(也可能是压力)不足,特别是由于直接从事生产组织工作的管理阶层和工人(即“内部人”)能够对自身的努力程度进行相机抉择,管理者和工人的行为在大部分时间里就成为最大化的了,此时,最大化成了一个特例。

应当看到,以上对“理性人假设”的批判,并没有脱离“理性人假设”原有的框架,也没有本质上的创新,只是在原有理论上的修补,所体现的仍然是经济哲学思想的理性本质。


客观认识

“理性人(又称经济人,)假设”的实质就是对“人”进行抽象,是指为了经济学分析、解释、推导的需要,对微观的人的特点进行抽象,并根据这种抽象分析其决策和行为。通过抽象可以避免陷入对“人性”本身无边无际的争论,以更有效地讨论相关的经济学主题。

问题在于,这种抽象实际上就是将人不当成“人”,而是当成一个纯粹的“经济动物”,显然,这种“动物”本身并不存在。所以局限难以避免。

1,由于经济学研究角度、研究需要的不同,对于人的抽象也各不相同,作为经济管理学基础理论的“管理人”模式在人的“有限理性”假说的基础上提出。这种理论认为,在现实世界中,人受到自身在认识和计算能力方面固有的限制,以及信息不完全、时间有限的制约,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选择。因此,不论主观愿望怎样,人们都只是追求可以实现的“满意的状态”而不是“最大化”。

2,“经济人假设”在假定人是“自利的理性人”的同时,还存在一系列相关假设,包括资源供给不受限制、市场信息对称、人的知识水平足够、市场机制充分有效等,但实际上这样的条件本身在现实中不存在。即使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他们一旦遇到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双重选择时,其利益判断也会出现巨大的差异,其权衡标准也会背离这种“假设”。最后,即使人是“自利的理性人”,但由于每个人的“自利”程度和“理性”程度的差异,也可能出现不同等级和程度的“经济人”,从而使这种假设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起来。尤其是“自利”的标准差异会使人的选择出现巨大不同,如对吸毒、赌博等的消费行为的选择。

3,任何一种假设都与各自的研究目的有关,它必然会为了分析和解决某一种问题、现象或过程而忽略掉一些因素。进一步说,由于人在不同的经济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不同,有些是基础性的,有些是附带讨论的,从而进行抽象的必要性就不同。如果说人的行为目的和方式可以完全由外界条件———比如社会习惯、制度等来决定,那么对人的抽象也就不那么重要。如果经济研究可以从其他方面而非个人(或者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开始的话,那么“人”的问题就可以忽略。总之,并不是所有的经济问题都可以适用“经济人假设”。“经济人假设”适用的对象有限

4,在经济发展初期,尤其是市场化和工业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在市场严重供不应求和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受价格约束较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选择有限,这种条件下,“经济人假设”是有较为广泛的适用性的。

5,在现代经济社会,生产者和消费者市场的细分越来越重要,从而对不同人群进行经济研究也越来越重要。在市场上,生产者和消费者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群体,其知识结构社会地位传统文化等的差异,导致经济生活中人的“理性”水平出现差异,决定了“经济人假设”适用水平的不同。任何假设都有一定的局限,然而,经济学又不能没有假设,其关键在于分析其“假设条件”与研究动机、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是否匹配,进而去探讨这种“假设条件”是否成立。


扬长避短

产权清晰的领域

市场是残酷的,是无情的,你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不追求效用最大化,你就难以存活下去,同自然界“物竞选择”一样,从这个方面讲,人类社会似乎是一个“利”者生存的社会,没有利润,企业生存不了,工人存活不了。所以,自利的原则还是存在的。不可能使得最终所追求的利益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人们不想最大化其利润,个体理性、个体利益最大,不一定能导致集体理性集体利益最大,比如,“囚徒困境”就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的典型,所以,经济人主要指的是个体,而非集体。因此,这并不能说明经济人的不理性。

产权不清晰的领域

产权不清晰的领域(这里以中国国有企业从反面来说明经济人的合理性)。

首先,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和国有企业制度安排所以低效率,而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企业制度的安排所以高效率,其根本原因在于这两种制度安排的人性假设前提不同甚至相反。承认“经济人”假设是选拔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前提

其次,在我国,由于“所有者缺位”及体制原因使得此现象表现的极为突出,国有企业效率低下,脱困目标难以实现,一些经理人员的“在职消费”过度膨胀,侵占和转移国有资产,短期行为严重。由于国有企业没有充分按照“理性人”假设来安排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权力不受监督的情况下,经济人的本性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

最后,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采用渐进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国有企业改革现实中出现了国有企业财产谁也没有真正拥用,谁也不对其真正负责,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有的甚至把国有企业掏空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这种现象推其根源正是没有充分考虑“理性人”假设原则,没有充分认识建立防范机制,在没有硬性约束下,他们会从自利出发,不惜损害国家财产,从外部效应中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措施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使国有企业发挥应有的效率,解决“理性人”原则的自利最大化和国有企业产权公有的矛盾。因此,深化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还必须以“理性人”为前提。


有效拓展


假设

“理性生态人”假设我们设想,一个“理性生态人”应具有双重素质。作为“生态人”,他既具有充分的生态伦理学素养;他又是“理性的”,他具备与其职业活动及生活方式相应的生态环境知识。


规范

第一,他能对一切与环境有关的事物做出符合生态学的评价;第二,他会有充分的道德、智慧和知识制定符合生态学的策略。作为“理性生态人”,可以由如下原则加以规范。

1.人地和谐的自然观:尽管目前对于“和谐”的观念,持不同生态伦理观的人理解有所不同,这都是共同认可的。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对于人地和谐的自然观的共识,往往体现在环境法规与法律之中。因此,精心立法、严格执法、忠实守法就是坚持人地和谐自然观的表现。

2.生态安全:第一,失去生态安全的最大效益是虚假的、短期的,这时,有关决策应将生态安全置于首位,并具有否决权生态因素对安全的影响有着高度的不定性,这时,有关决策应恰当地考虑这种生态安全不定性所引起的风险。安全往往以最大最小原则出现,作为对效益最大化原则的约束与补充。

3.公平与正义:社会呼唤公平与正义。一个人在社会中的“权利、责任、义务”三者是统一的。公平与正义不仅要使权利享有者承担起与其权利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且应当承担这一权利所影响的自然界的责任,承担起这一受影响的自然界所引起的社会事务的责任。这种责任可以是个人之间的,地区性的,以及国际性的。

4.双赢竞争方式:双赢竞争现已成为相当流行的贸易话语。在理性生态人看来,竞争不只是在双方之间,而应在三方之间进行。其中第三方是指双方竞争所产生的外部性的影响者。

5.利益最优化:这是针对经济人中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来的,而且那种利益往往单纯到仅为经济利益。利益最优化原则要求人们在进行决策时尽可能全面、系统地考察,尽可能将其中的负面影响变为正面的,或将高代价的负面影响变为低代价的。这样,决策行为不能以单纯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而应以利益最优化为原则。


结论

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生态化的社会。未来的管理理论与实践将会以“理性生态人”理论假设作为其理论基础。“理性生态人”将是未来社会管理中设计、规划和实施的重要的人力要素。

发布于 2024-04-26 10:19・IP 属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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