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通过藏匿、抢夺等方式暂时性地和孩子生活在一起是不会对抚养权的归属产生根本上的影响的,反而可能会因为抢夺孩子和藏匿孩子的极端行为和暴力性被认定为不适合抚养孩子;因此在面对对方这样的行为时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措施,如果不能及时带回孩子的,可以通过向对方发短信、打电话及微信聊天等方式证明其抢夺孩子的事实,并保留好相关证据阻止对方取得抚养权。同时当事人可以以对方抢夺、转移、藏匿未成年子女为由申请行为保全,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责令对方当事人做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做出一定行为。发布于 2024-04-09 18:12・IP 属地河南赞同 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