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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深圳买卖黄金超 2 万元须实名登记,公安回应「属实,为防范电诈资金流入黄金市场」,如何看待此事?

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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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很多人担心个人信息泄漏的问题,这种担心确实很有必要,也是值得警方去认真考虑的。

反诈初衷是好的,但也不能为了反诈让消费者置于信息泄漏的风险之中。

一个有漏洞的做法还不如不做。

所以如果要推行这个方法,一定要有一个防信息泄漏的措施,比如通过技术手段把验证的权利交给警方,防止让商户获得个人信息。


这政策一出来,我就想到很多人一定会延伸思考,试图发现“事件后面的真相”。

但很遗憾,我认为事情可能就是如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没有其它原因,当地派出所的初衷就是反诈。

原因如下:

第一,水贝是全国规模最大的黄金加工交易中心,资金流通量巨大,确实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

水贝黄金市场是如此有名,甚至还衍生出了代购业:

黄金是贵重物品,还是硬通货,诈骗来的钱直接买黄金,简单不要太完美:

资金流量大—— 你卡里有多少钱都可以直接买成黄金,还不会引人怀疑。

安全——你到柜员机取,一天只有两万额度,很慢,你到银行取,风险太大。

好出手——黄金是硬通货,体积还小,转运出手都容易。

如果我是诈骗分子,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洗钱方法,也就是买黄金了。

既然我都能想到,那犯罪分子能想不到?

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下辖翠竹派出所面临的反诈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当然,严格来说,是防止诈骗分子转移骗来的钱。

说实话,我个人认为这个规定出来的太晚了,当地警方其实早就应该想到这个措施的。

当然,一个好的措施,也要有一个合理的实施方法:

比如只要只要客户通过警方的系统验证登记即可,不要让商户获得不应该获得的客户个人信息。

实名登记不应该是现场实名验证,商户没有验证的能力、责任和权力。

本来初衷是好的,如果漏洞很大,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就不好了。


第二,如果事件背后真有其它考量,那试点至少是一个区甚至整个市,不可能从一个派出所试点。派出所的单位太基层了,作为试点没有一点意义。

前两年深圳的断卡事件, 就是全市执行的政策,就算那样,事后看,仍然是为了反诈, 没有其它原因。

很多人都是把自己当聪明人看,也默认全国人民都和他一样是聪明人,但其实,全国有14亿人,心甘情愿被骗的人,真是太多了。

警方为了反诈宣传真是绞尽了脑汁,反诈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编辑于 2024-04-03 11:14・IP 属地广东
南囿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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