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个回答

网传深圳买卖黄金超 2 万元须实名登记,公安回应「属实,为防范电诈资金流入黄金市场」,如何看待此事?

大熊猫
176个点赞 👍

实名登记到处都是吧?购票、注册、开户、微信支付宝等等等等。非但实名登记,还得晃晃脑袋,眨眨眼睛,甚至于伸伸舌头……没有实名,寸步难行!

不过,在买卖市场上,以前只听说过有的地方买卖菜刀要实名登记,好像有地方买卖白糖要实名登记吧?那时有点惊掉下巴的感觉。

现在买卖黄金也要实名登记了,而且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大深圳,而且还是公安机关下发的指令。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

男的给情人给小三小四儿买个大金戒指,以后闹起家庭矛盾,原配找个律师,可以顺利地发现钱款的去向,补足证据中关键的一环。

腐败分子给金屋藏的娇买个白金项链大吊坠大金条,以后翻船,可以很容易地追缴赃款的去向。以前办案的时候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嫌疑人收一堆金条,有一些他都说不清是谁送的。

可是,仅仅为防止电诈资金流入黄金市场,就采取实名登记的措施,真的管用吗?下一步,如果发现电诈资金流向其他领域,是不是其他所有领域都得采取实名登记?

看了看通知,是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下辖翠竹派出所发出来的,而且是紧急通知。这就更让人看不懂了。

作为一个派出所,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吗?

有权以派出所的名义在辖区发布针对不特定人的交易规定吗?

这个规定经过了哪级行政机关批准,是否履行了制定行政措施需要的正当程序?

如果说是“应急性”的措施,那么,继续以前黄金买卖无需实名登记,会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造成何等严重的伤害?

这可是在大深圳哪!

商品自由买卖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任何背离这个原则的措施,都会让市场主体心生畏惧,从而窒息经济的活力。

编辑于 2024-04-02 13:19・IP 属地天津
法律小仙
自由评论 (0)
分享
Copyright © 2022 GreatFir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