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连续听到好几个同行提到这个现象:法院的女法官越来越多了。
其实,如果你稍加留意,会发现法院的女书记员、女法官助理还要更多。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女法官整体所占的比例还会越来越多。
其中的原因,我猜是因为,这些年来法律行业的从业者越来越多,法院内部晋升的难度,也像律师获取案源的难度一样,越来越大了。
我大学期间在西安中院实习的时候,法官还是一个从书记员干起,只要年限到了,基本都能达到的职位。但现在员额制一实行,就不是那么理所应当了。
这也就意味着,书记员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到法官助理,法官助理不一定能到法官。
女性占比高的行业,通常都是那些稳定性好、规范交社保的行业,方便照顾家庭,最好能福利好和相亲时听着体面。
而男性择业,相对来说会更多地看重养家的责任。
所以,当法官这个职位的获取难度加大之后,男性的从业比例就开始下降,因为男性更难承担长期基础岗位的风险。
法律行业的从业者越来越多的趋势,应该还会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女法官越来越多的趋势,相应地也会持续很长时间。
女法官越来越多这件事,我觉得对女律师来说是个好消息。
“重大利好”不知道能不能算得上,但是是一个利好没错了。
为什么呢?
首先,是同为女性,在思维方式上的相似性。
第一次感受到这一点,还是在我实习律师期间,跟着我们所的主任去开庭的时候。
大致案情是,甲公司跟乙公司签了合同之后,一直各种拖延不履行,很久之后,甲公司忽然把乙公司给甩了,暗戳戳地做一些准备跟丙公司合作的举动。
开庭的时候,审到违约问题的时候,坐在审判长席位的女法官忽然问了一句:为什么?
我的脑子里就“叮咚”了一下,感觉一下子就get到她问这个问题时的想法。
就是女性才会有的那种关心事件全貌,关心事件背后细节的好奇心。
从逻辑上说,最重要的是有没有违约的事实,至于违约的动机,因为双方都是公司,特别是甲公司,还是规模比较大的公司,所以其实这个问题未必有那么重要。
如果是男法官,很少很少(如果不是“没有”的话)会关注到“这事儿是怎么发生的”问题。
然而作为女性,我特别理解这种好奇心,就是“既然一样都是要履行这个合同,甲公司为什么不跟签了约的乙公司,而要在很久很久之后去找丙公司”的这种思维。
女性天然就喜欢关注细节,关注跟事件相关的所有内容,不论相关度的高低。所以女人往往比男人话多(记得有人做过统计的,确实是要多很多,只是具体出处我不记得了),也往往显得比男人更“八卦”。
我因为写公众号,所以经常会翻别的法律人的公众号,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律师写公众号的当然是比较多啦,但是检、法系统写公众号的也不是没有。
然后,检、法系统的公众号,绝大部分都是女检、女法官写的。
男法官写的公众号,我还没见到一个,男检倒是有一个,但是他本身就是带了一个宣传项目的,所以公众号只是他本职工作的延伸。
我觉得,这跟女性的表达欲望更强烈也是紧密相关的。
如果说以上这一点,对女律师的利好还不够明显的话,那不妨再想想占据民事案件相当比重的离婚案件。
倒不是说,女法官就一定“向着”女当事人,不是这个意思,而且这个还真不一定。
比如说,同一个女法官,对于明显更弱势,更委屈的女当事人,有更深的同情和理解,但对于明显更“作”,更多过错的女当事人,又有更多的内心批判,你说这怎么算呢?
但,有一点几乎是一定的,那就是,女法官跟女当事人更容易沟通。
特别是对于同为女性,同在家庭中扮演妻子、妈妈、儿媳这些女性专属角色的部分。
这部分,男性法官要做到深度的理解并不容易。
在“感同身受”这件事情上,没有什么比性别的感同身受更加困难了。
相对来说,人们更容易共情孩子,因为大人也经历过孩子的阶段。
人们也容易共情弱者,因为再强的人,也有身处弱势或者内心感到脆弱的时候。
人们会做孩子,也会做家长。
会被帮助,也会帮助他人。
会爱,也会被爱。
往往都有这种对应,又可以互相转化的关系。
只有性别是隔离着,没办法互换的,所以理解起来就格外地困难。
我时不时地就能感觉到,这种因为性别的不同而带来的无法解释的偏见。
比如说,大刘的《三体》里,程心,这个唯一的女性执剑人的设定,我觉得本身就是带着性别偏见的。
因为善良而愚蠢,因为“妇人之仁”而给人类带来灾难。
我对这个设定很反感,一是反感这种性别偏见,就好像认为女人一定开不好车这种偏见一样;二是混淆善良与愚蠢———其实善的人一定不聪明吗?恶的人一定有力量吗?
又比如,最近我关注一个挺有思想见地的大V,明明讲很多东西都讲得沉静而犀利,但是一讲到性别相关的,就一种“男人一定要在世界中占据主导,不然迟早要完”的论调,为了证明这一点,甚至连逻辑都不顾了。
我都不知道家庭和睦,和妻子看起来也甜甜蜜蜜的他,哪里来的那么大的成见。
总之吧,同性理解同性,正如同类理解同类,那是顺流而下、水到渠成、自然而然,很丝滑、很顺溜的一个过程。
以异性的思维来理解, 那就是逆水行舟,不但不进则退,而且只要进的速度不够快,都要后退的事儿。
最后一点,可能比较隐蔽,但是从更开阔的视野,即更长的时间,更广的范围去看的话,绝对很有意义。
就是我一直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
女性要实现更充分的平权,真正有用的东西是什么(而不是嘴巴上说说挺爽,实际对现实毫无作用的)。
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要在当下,或者肉眼可见的将来就能看到效果,那就是:
在相关的岗位上,有更多同为女性的人。
如果放眼望去,法律圈儿的女性占据了至少半壁以上的江山,别的不说,至少亲切感先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