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可能又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事件,警方的警情通报是这样表述的:2024年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德州市德城区安居苑小区南侧道路,一男子驾驶机动车冲撞行人致多人伤亡。目前已造成2 人死亡 6 人重伤,驾驶员王某涛(男,46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仔细看一下警方这个警情通报中特别使用了“冲撞行人”的表述,如果是正常的一个交通事故表述应该是这样的:24年3月1日13时40分左右,在德州市德城区安居苑小区南侧道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此次事件实际定性为交通事故而不是其他刑事案件),目前已造成2 人死亡 6 人重伤,驾驶员王某涛(男,46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关于事故地点的表述,新闻媒体的表述是:此次事故系驾驶员王某驾驶黑色轿车,行驶至德城区第三实验小学安居苑校区门口附近时,撞伤了10余名儿童,但是具体的伤亡数字还在统计之中。。。。。。
这就充分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在德州市德城区安居苑校区门口,是学校门口而不是其他地方,也许正是因为在学校门口,所以才会导致2 人死亡 6 人重伤的恶性事件。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警方的警情通报中回避了学校门口是事故发生地、伤亡者是多名儿童。
事故发生地点是学校门口,伤亡的又是多名儿童,警方警情通报中又使用了“冲撞行人”的表述,难免让人猜测这也许又是一起驾驶机动车恶意碾压学生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如果驾驶人王某涛不是因为自己疏忽大意而导致的正常的交通事故而是为了报复社会,对不特定的受害人实施开车撞人行为并且不计后果,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警方的后期调查证明王某涛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说明当地在平安创建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整治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这也许就可以解释当地警方在警情通报中对事故发生地点是学校门口(或附近)、伤亡者多名儿童没有明确表述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