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一案,发生在我读研究生之时(2015年)。今日吴谢宇被执行死刑,转眼过去已经快十年。
在吴谢案一审、二审、死刑复核之前,看到吴谢宇的犯罪情节,就知道他是必死的。蓄谋杀母,事后诈骗亲友巨额钱财,且没有减轻、从轻的情节,按照过往的判例看,吴谢宇肯定要被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中认为,吴谢宇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深、毫无悔罪诚意。“毫无悔罪诚意”这个定性,即便是在死刑判决中,见到得也不多。大部分死刑犯在被逮捕时,为了不死,好歹还会表达一下自己有悔罪的意思。
但吴谢宇在侦查、公诉还有一审的环节中应该是没有表达出自己悔罪的意思,直到知道自己要被判处死刑之后,才表现出很强的“求生欲”,但司法机关已经不再相信他真有悔罪的意思。
我看到有答主说吴谢宇母亲控制吴谢宇等等理由,但我不认为这是吴谢宇弑母的理由,也不是在弑母后为了躲避法律制裁而诈骗亲友钱财的理由。即便吴谢宇的母亲控制欲强,但吴谢宇在成年、大学毕业之后,完全可以摆脱母亲的控制,自己独立生活。
虽然近日吴谢宇被执行了死刑,但我相信很多人感觉和我一样,并没有那种正义得以实现的释然。因为这整个案件其实就是个悲剧,一个名牌大学生的悲剧,一个母亲的悲剧,一个家庭的悲剧。
发布于 2024-01-31 11:16・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