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致命问题——它是一个实际上独立的地区。
1:香港不上缴税款,统治权的直接表现是税收哪怕是一元,有税收权和没有是两回事。
2.对香港没有人事权——任命特首和其他公务员与其说是任命不如说是“册封”,古代朝贡体系下册封藩属国国王那种模式,其实是不具备任命能力的也就是说对香港具体干涉能力很弱。
3.是重要的金融中心
4.占中反中,是地方叛乱。
综上——一个不交税无法干涉的重要金融中心叛乱了。
那么要怎么解决呢?
1.降低叛乱的破坏性——降低金融中心权重,以降低叛乱带来的破坏性。
2.阻止叛乱继续——国安法,基本法第23条。
至于香港会怎么样——无法干涉不交税的地区,变成什么样都无所谓吧反正本来就不是“统治区”。。。。。。
编辑于 2024-01-31 20:34・IP 属地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