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非常好,为了方便某些群体接受,建议直接照搬照抄英国的NSA(国家安全法案)。比如FIRS(外国影响力登记制度)就很好,只有涉及外国影响就要主动登记申报,不主动登记报告即构成刑事犯罪,当然,“外国影响”的定义权要属于内政部。
还要学习英国立法缜密的精神,比如外国干预罪方面,对干预行为的定义包括“造成或威胁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对他人造成精神伤害或施加精神压力”。直接物质和精神两手抓,滴水不漏,密不透风。这下不光是上街了,凡是和外国有点牵扯的人和组织,就是网上发发帖,也符合定罪条件,因为说不定你发的贴就伤害到哪个英国“小粉盎”的精神了哦。
你把英国的国安法往乱港分子身上套,可以发现他们的行为哪个都逃不脱英国法律的手掌心,这种先进的法治建设成果值得我们学习。
发布于 2024-01-31 11:27・IP 属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