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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文旅24小时内连发40条视频,小编3班倒,电脑累“冒烟”,这样干中不中?能火吗?

不着急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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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黑龙江之前公布的旅游数据来看,黑龙江同期的各项数据并没有比周边省份以及全国其他省份有明显上升。甚至如果单从数据来看,黑龙江的很多方面的数据还是下降的:

冬天看雪,春天赏花,夏天避暑,哈尔滨一年四季皆是风景。据测算,上半年哈市累计接待游客4475.3万人次,同比增长9.5%;总收入750.9亿元,同比增长14.6%。
上半年哈市接待游客人均消费1678元。其中,过夜游客在哈平均停留3.12天、人均消费3378元,一日游游客人均消费365元。各项消费特征指标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以上是2019年的数据。而对比今年元旦期间,哈尔滨自己公布的661万人次和69亿元的营收,人均消费仅有1000元出头。也就是说,在来了更多游客,甚至有不少是远方游客的情况下,哈尔滨的人均旅游消费反而下降了小一半。

再以今年的元旦数据来看,如果仅就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来说,看似不出圈的河南、湖南、江苏等,其实无论是游客人次还是旅游收入,都比黑龙江高。而单纯以增速来说,新疆、内蒙古、福建在游客和旅游方面的增速也都超过了黑龙江。哪怕仅在东北而言,辽宁的旅游收入增速也比黑龙江高。

如果仅从互联网上传播的内容来看,黑龙江旅游的内容的确很火,而且可能的确也有很多人是看了黑龙江旅游的相关视频后才决定去旅游的。但是,基于现实的游客、旅游数据等数据而言,黑龙江旅游的这次“出圈”其实与大多数网红的走红路数并无太大区别。

所谓的“网红式出圈”的意思是说,很多在互联网上知名度很高的人或者东西放到现实中可能知道的人很少,也几乎不太能影响人的消费决策。这是因为一方面不同的互联网平台的覆盖群体差异极大,在A平台上大火的网红到了B平台可能就没几个人知道,另一方面,互联网与现实生活世界也有很大的区隔,互联网上火了的东西在现实中可能根本没人知道。

当年导演赵宝刚拍摄某部电视剧的时候,有个艺人经纪公司推荐自家的艺人给赵宝刚,说自家的艺人多么多么出名,是有多少粉丝的网红。赵宝刚听了后就说,既然你说你们家粉丝这么有名,那咱们就去楼下随便找10个人,拿着照片问问这是谁,有几个人认出来我就给她几万的片酬。

然后,这个经纪人啥也没说就走了。

如果单纯从数据的角度来看,我之前也提到过,一个千万播放量的视频,无论在任何平台都是大爆款。但是,放在14亿多人的中国,只相当于不到1%的人看过了这个视频。以此类推,那些播放量三五百万的“爆款”,即便不计重复播放量,也只相当于300个人、400个人里才有一个人看到过。只不过是互联网提供了一个让有相同爱好的人聚集到一起发生的可能,才有了“爆款”这个概念。

自从有互联网以来,网红也好,还是各种流量艺人也好,都喜欢用各种数据证明自己,整天这个榜单第一、那个排名榜首的。但从现实世界而言,绝大多数中国人对刘德华、成龙等这些明星的熟悉程度远超过这些各项数据排名第一的艺人。这事往简单了说就是,流量是可以刷的,但影响力无法刷上去——一部电视剧随你刷出几百亿、上千亿的播放量,但无法改变它就是个粉丝特供的视频的事实。

从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旅游业急不得,也很怕游客的暴涨,因为一个地区的接待能力是有限的,游客暴涨必然导致接待体验的下降。而从营销的角度来说,旅游业的决策消费路径与普通产品也有很大区别,大多数的产品你看好了直接付款买回来就可以了,但是旅游是必须要本人拿出时间来专门去的。游客对某个旅游目的地的向往,可能会导致某个地区相关内容的点击率上升,但并不一定会直接转化为旅游收入——就像是我对西藏很感兴趣,看过了那么多的西藏视频,但是至今还没有去过西藏一样。

网红有网红的营销路径,但不能以此高估网红的现实实力。就拿最近两年动不动就上热搜的张雪峰来说,根据工商注册的数据显示,其公司也就是500人左右的规模。基本上随便一个上点规模的制造业企业都比他公司的员工数和营收多多了,只是没有在网络上的影响力而已。而绝大多数的网红,如果开了公司,工作室的人数一般也就是几人到几十人之间,放到现实里就是普通的小微公司。

就如今而言,对很多品牌、地区、人物来说,互联网营销与现实已经变成了两张皮。很多在现实中受欢迎的东西在互联网上提的人并不多,而很多“网红”的东西放到现实中知道的人不多,就算有往往也是差评居多。同时,尽管互联网上的影响力不一定等于现实中的营收,但是营销部门(宣传部门)等也有自己的考核压力。即在黑龙江“出圈”的情况下,对于其他地方的文旅部门来说,是否能通过营销给自己提升营收不重要,但拿出一份漂亮的宣传KPI数据(播放量、点赞量、互动量等等)却关乎自己的工资和晋升。

在这种情况下,你24小时发40条视频,我10个小时就发100条视频,反正一台电脑才几个钱?相比于最后能给本地带来多少实际营收,“做没做”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就像是前两年各地文旅局长集体变装给本地“带货”一样,绝大多数其实都是在浪费资源(尤其是很多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城,因为营销带来的营收增长可能还比不上拍摄的支出)。 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别人都做了,就你不做,是不是也说不过去?

只是,就这个事本身来说,我觉得更重要的倒是脱离“信息茧房”,至少要脱离“某个东西在网上发大火,它在现实中也有相应知名度”的这种刻板偏见。在网上大火的人或者事情,就当看个乐子就好,现实的东西还是要从现实中去了解。否则的话,就很可能跟很多冤种公司一样,看了某些网红影响力大,大批量的广告投下去,结果钱全打了水漂,到最后还不一定有价钱更少的地推好用。

发布于 2024-01-14 17:03・IP 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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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uzz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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