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理解,就一个全面公开,证据凡事先上网,后入官,处理会议直接电视网络直播,能解决的事。非得往大里搞。现在这个时代,网民实际只要的是一个知情权,又不是要执行权,意见相左的话,大不了专家直接和点赞最高的意见领袖直播互怼啊,谁怼赢了按照谁的办啊,怕个鬼啊。只要你真的把人民举高,人民不会来踩你的。
另外不要拿什么隐私权来说事,中国人应该都知道,大家都是光屁股上网,信息早就被卖来不知道多少遍了,如果真想保护当事人,应该是事情解决后,在把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给更换了。而不是假模假样的拿隐私权说事,实际蒙上大家都眼睛耳朵和嘴巴。
发布于 2024-01-02 11:00・IP 属地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