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形容某军纪好是这么说的:
在撤退的时候,军人们宁可挨敌人轰炸,也绝对不脱掉军装混入老百姓中。
因为混入老百姓中,老百姓会被敌人炸。
哈马斯则正好相反,只有在不打仗的时候才穿军装。
打仗的时候则穿老百姓的衣服。
穿老百姓衣服的哈马斯被打死了,请问这是滥杀无辜么?
是,还是不是?
回答我?
很早之前,形容某军纪好是这么说的:
在撤退的时候,军人们宁可挨敌人轰炸,也绝对不脱掉军装混入老百姓中。
因为混入老百姓中,老百姓会被敌人炸。
哈马斯则正好相反,只有在不打仗的时候才穿军装。
打仗的时候则穿老百姓的衣服。
穿老百姓衣服的哈马斯被打死了,请问这是滥杀无辜么?
是,还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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