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但是肯定是扬汤止沸之举。要想全面克服贪污行为,还是要采取两个措施。第一个是从严管理,对一切贪污行为严厉制止,严肃惩戒,让公务人员从思想上有敬畏之心,不敢去贪污。第二个就是要大力促进公平正义,让每个人获得社会各类产品的渠道一致,不再有特殊渠道,也就不会产生特权现象,让公务人员从心理上不想去贪腐,贪腐不来有用的物品。

这就是治本之策,当然这只是理论方法,具体到操作措施,还需要大家继续研究细化。
大家觉得有哪些具体的措施会比较有用?说出来一起讨论一下。

发布于 2023-12-04 06:22・IP 属地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