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我并不反对任何人去观看这样的秀场;我反感的是作为“独立女性”人设和“偶像”这个身份去“公开”去看呀,因为如果媒体与主办方不会爆光,你去看就去看呀;但明知道媒体与主办方一定会爆光或者就是知道会爆光才去看,那么这样的行为我是反感的。
为何这么说呢?既然你是吃“独立女性”和“偶像”这碗饭的演员,那么这个行为就是广东民间谚语所说的“食碗底,反碗面”,忘记了你有一部分的成功是这些所谓的人设功劳,有一些粉丝支持你俩,是支持你俩的人设,属于给饭之恩。那么作为所谓的“偶像”就必须去承担偶像的责任与义务。
不能够是粉丝的支持我是需要的,但不用顾及粉丝感受的;这就是不对的。
作为公众人物,当然要尊重公序良俗呀;你不是公众人物,你不是依靠当“公众人物”来赚钱的,那么谁会理会你去看这样的秀场呢?
当然,我不是谁的粉丝;如果不是黄晓明前妻这个身份,我根本就不知道其中的一个人是谁;至于另外一个人,现在也不知道是谁。
如果说是明明知道会引起争议,但还是要去做?那么肯定就是冷静地、全面衡量过后的结果;是有计划与步骤地进行另外一种人设或者说人生的打造与选择,那么意味着我要一走了之,但走之后需要在新的地方继续发展,那么有投名状就是要去做的;对于这种行为,我是既不反对也不支持;只是对于作为偶像这么多年以来,到底能影响多少粉丝会继续无脑地支持她新的立场这个事情感到有点好笑罢了。
我们是无法去叫醒一些装睡的人,除了你是她妈,她妈叫不醒的时候,有可能真的会掀被子的;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那么当偶像破灭的时候,也是粉丝真正长大了。
当然,对于某些人认为“批评她们就是不自由”的人来说,你不让我们来批评的本质,是不是也是一种“不自由”呢?你既然可以支持,那么我为何不能反对呢?


编辑于 2023-10-05 18:44・IP 属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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