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不得不提日本史诗级女拳冤案:御殿场案。
日本女法官凭借初中少女的一面之词,把4名男性送进监狱,罪名是论剑未遂,即使4名男性均提供了不在场证明,且检方没有任何物证。
被诬告的男性直到9年后才全部出狱。
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9月16日(记住这个日子),15岁的日本初中生井上小百合回家晚了,被母亲质问,于是就编出个故事:他被10名男性论剑了。
母亲立即报警,井上便指认了10名轮奸她的男性(6名初中生,4名成年人)。
日本警方先入为主地认定这10人有罪,要求这几个年轻人认罪,认罪也就判一年还能保释,不认罪将面临漫长的官司和律师费。
最终在警方的软硬兼施下,这10人均认罪(什么认罪率100%)
然后发力的是检察院,因为法律规定物证大于人证,这是基本规律,不能说人认罪了就有罪,你得找到说明他有罪的物证。
但日本检察院不管这个,仅凭这些人在警方威逼下的认罪书就执意起诉4名成年男性。
法院是最抽象的一环,被起诉的4人均当堂翻供。但法院不认。

1人给出了工厂上班的打卡证明,但法官认为该打卡证明有可能是“嫌疑人”勾结老板伪造的。
1人表示自己在家里的寿司店帮工,但法官认为不能采信“嫌疑人”家人的话。
1人表示自己当晚在饭店吃饭,并找来服务员作证,但法官认为服务员的一面之词不能采信。
1人直接晒出了自己聚会的照片,但因为没有时间法官仍不采信。

最终被告辩护律师发力了,直接找来了9月16日晚井上小百合约炮的男性,那位男性证明井上小百合就在他那里,没有被论剑(这男的胆子挺大)。
这下直接把法官干沉默了,法官宣布休庭。
再次开庭,井上小百合直接声称自己记错了,是在9月9日被论剑的,在公园的草坪上。
被告辩护律师当场表示那天晚上台风,这几个男的在顶着台风把你论剑了?
女孩表示我不管反正就是那天,更抽象的是法官,她说女性在受到巨大精神伤害后很容易记错时间。
原话是:“虽然女孩在日期和时间上撒了谎,但她这样做的理由可以理解,她修改后的供述也完全可信。”

最终4名男性被判论剑未遂,一直到2010年才陆续出狱,他们20岁的大好年华就在监狱里度过了。
此案引起了日本社会的高度关注,日本生育率从2005年判决后开始暴跌,以至于进入了诡异的“性别隔离
工厂不招女工,男性不再给年轻女性花钱,日本女性开始主妇化。
个人认为日本战后的黄金时代结束于2005,经济上的困难是暂时的,人心散了却再难重聚。我们今天看到的搂着纸片人当老婆的“平成废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