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案例:
1998年的时候有对夫妻逛菜市场时因为疏忽把年仅两岁的儿子丢了,后来虽然他们又生了女儿但这么多年一直锲而不舍的找儿子,然而因为科技不发达那个时候也没有监控所以寻找多年一直杳无音信,但夫妻俩多年一直都不放弃,后听说网络上有个网站叫“宝贝回家”,上面都是走丢或被拐儿童和他们的家长,很多人都是在这个网站找到的孩子,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上面登记了儿子的信息,信息登记没多久就有志愿者联系他们,也有特征比较符合的“找爸妈”孩子主动联系他们,但都不是
2015年的一天,有位好心人联系他们说他有个远房亲戚的孩子比较符合特征,远房亲戚的孩子是抱养的,来家里的时候差不多就是两岁的样子。这对夫妻非常高兴,跟好心人和当地志愿者联系上之后就连夜出发去看孩子,结果到了当地以后孩子的家长矢口否认孩子是抱养的,一口咬定孩子就是自己亲生的,且坚决拒绝做亲子鉴定,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好心人(就是那家人的亲戚)也改口说“我记错了,孩子是人家亲生的,只是生下来在外公外婆家待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