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里有一段话: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
我举一个例子:
以现有政策,假设你是厦门户籍,要来上海买一套房子,首先是限定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要登记在非沪籍成员名下,还要求其具有在过去63个月中有累计60个月的本市社保缴纳记录。
但是假如你是台湾籍,不论是否已婚,只需要过去一年的劳动合同和本市社保缴纳记录。
怎么理解这里的“同等便利”?
编辑于 2023-09-13 16:31・IP 属地上海
《意见》里有一段话: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社会面应用同等便利。
我举一个例子:
以现有政策,假设你是厦门户籍,要来上海买一套房子,首先是限定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要登记在非沪籍成员名下,还要求其具有在过去63个月中有累计60个月的本市社保缴纳记录。
但是假如你是台湾籍,不论是否已婚,只需要过去一年的劳动合同和本市社保缴纳记录。
怎么理解这里的“同等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