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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对司法独立亮剑?

求实2023

司法权当然要服从于立法权,因为司法独立的代价太大,收益很小,需要让司法权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且立法权不能免职司法权执行者。

如果司法权无权解释宪法和法律,那么它必然要服从于立法权(一般立法权天然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因为立法权可以通过解释宪法和法律推翻判决。

如果司法权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它就可以通过宣布违宪使法律失效,通过解释法律修改法律,变相拥有立法权。现在司法权解释法律的权力是由立法权赋予的,立法权随时可以撤销司法解释。

如果立法权能免职司法权执行者,司法独立必然不存在。

如果立法权不能免职司法权执行者,那要么实行终身制,要么由公民投票免职,要么定期换届由公民投票任命。大权在握的终身制司法权执行者可太危险了。公民投票免职这种制度如何避免成为陶片放逐法是个大问题。公民投票任命在司法这种专业性强的领域如何实施也是难题。

真正能保护公民免受行政权、司法权侵害的,是民主且积极行使权力的立法权(国家权力)。

行政权能侵害公民,司法权当然也可以。

建议代表大会改成两级制度。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随机抽取千分之一人口(按照个人所得税汇算地,缺省按照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地)作为基层代表,无需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因此可每个月随机更换十二分之一,被抽中者履行代表职责每月可获得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二分之一的现金补偿,连续两次不出席代表会议视为放弃代表资格重新抽取。各级行政区每周召开一次代表会议,基层行政区召开全体会议,非基层行政区从辖区内基层代表中随机抽取适当比例召开会议,被抽中者无需参加下级行政区的代表会议。全国代表由基层代表投票确定,得票不少于X票即当选。

编辑于 2023-09-17 07:00・IP 属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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