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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2022年中国总和生育率已下滑至1.09?

泰迪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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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话题很有意义。

现在很多国内的年轻女性不是一直借什么社会生育贡献要求增加她们的福利么,结果她们的生育贡献就这种程度?这数字不光比日本差远了(日本2022总和生育率1.26),我看追上韩国也就近几年的事情。


为了防止有人来杠,我给各位盘一盘她们现在已经享受的实质性福利:

1、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在平均寿命比男性长的情况下,更早的法定退休年龄意味着她们将享受更长的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供养,这些成本变相由男性参保人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这意味着她们有更低的工伤、工亡概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第十六条 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第四十四条 在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采取必要的国防动员措施后,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必须依法迅速实施动员,军人停止退出现役,休假、探亲的军人立即归队,预备役人员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公民做好服预备役被征召的准备。

第四十五条 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适当放宽征召男性公民服现役的年龄上限,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

可以清晰地看到,男性和女性在兵役上的义务是不同的。

4、政府财政举办的公立纯女子高级中学,比如北京市华夏女子中学、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无锡市第一女子中学、昆明市女子中学、云南丽江华坪女子高中等。

而据我所知,至今还没有公立的纯男子高级中学。在中考分流的大背景下,这等于是借政府财政资源定向为女性分配升学名额。


至于一些隐形的政策照顾和身份福利,由于数量太多不再赘述。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应该是大家在初中政治学课本里就学过的。我个人的疑问在于,如果说以上的种种福利是对于女性生育的社会贡献做出的奖励,那么应该如何对待现在这些享受了福利却没有生育贡献的女性呢?她们是不是应该连本带利回吐这些福利的成本?

更重要的在于,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按劳分配应该是一种普遍的共识。那么这种基于生育贡献的福利分配不应该实际的生育数量来吗,怎么学起西方那一套搞身份政治正确了?“苏联母亲勋章”荣誉及其福利待遇可是有明确的发放标准,不是随便一个女的就可以享受。

我有时会刷到一些嫁到中国的外籍女性视频,她们明明已经来华多年生育了子女,却因各种条件限制无法获取永居资格。在持亲属团聚签证的条件下,她们无法工作,甚至不能参加我国的居民医疗保险。比起那些不生育却获得各种资源倾斜的本国女性,她们难道不应该获得基本的福利保障吗?

编辑于 2023-08-16 12:34・IP 属地陕西
荀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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