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是特种部队,但是符合“伪装成警察”——
前苏联内卫部队特种摩托化民警
斯大林去世后,苏联在1953~1959年特赦约400万名罪犯,在1960年以后大幅降低对所谓“轻罪”的惩处力度,大量流氓惯犯涌入城市“重操旧业”,街头犯罪及入户犯罪猖獗。1954~1964年赫鲁晓夫执政时期,因物价上涨、思想混乱、族群矛盾、司法不公等因素,接连发生大规模示威、骚乱乃至私刑等群体性事件。与此同时,苏联官方却在削弱警力:1960年苏联内务部被撤销,民警移交各加盟共和国内务部自行管理,不利于警力建设;群众性治安联防队被内务部门的专职巡警取代,巡逻防控力量单薄化,加剧街面警力不足。民警无论警力、装备还是训练水平都不足以应对大规模暴力犯罪或群体性事件,而苏军既没有接受人群控制训练也没有配备低致命性武器,运用军事手段平息1956年第比利斯事件、1962年新切尔卡斯克事件等群体性事件造成大规模流血。

1966年7月26日,苏联及其各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成立“公共秩序保卫部”(Mинистерства Oхраны Oбщественного Порядка),恢复对全国民警的统一管理。同年9月30日,苏联公共秩序保卫部颁布第03号命令成立“特种摩托化民警”(Cпециализированные Mоторизованные Части Mилиции,拉丁化缩写SMChM),其首要任务是“保卫大城市(人口达到100万的城市)以及各加盟共和国首府的公共秩序”,平时主要协助当地内务部门开展治安巡逻,打击街头犯罪,维护街道、居民区、公共场所及大型活动的公共秩序;发生刑事案件时,协助当地内务部门搜捕逃犯,逮捕或消灭高度危险的罪犯;发生群体性事件时,执行人群管理及平息骚乱;发生自然灾害或大型事故时,参与救援受困者及疏散居民。
1966年12月23日,俄罗斯公共秩序保卫部被撤销,其职能移交苏联公共秩序保卫部。1968年12月13日,各级公共秩序保卫部重新改组为内务部。1989年10月27日,重新设立俄罗斯内务部。

SMChM实际上属于内卫部队(Внутренних Войск),人员均为内卫部队现役官兵,但是对外以民警(Милиция)身份执勤,因此穿着民警制服,佩戴民警警衔及警徽,持有民警证件,享有民警职权,履行民警职责。士兵被采取禁闭处罚时,须穿着内卫部队军服,以免破坏民警队伍形象,因此各连都有几套普通的内卫部队军服以备不时之需。义务兵最初也持有民警证件,退役时须上交,因为经常发生滥用情况而在1975年以后不再向义务兵发放民警证件。
成立初期穿着深蓝色的58条例民警制服,既可以穿西裤和皮鞋,也可以穿马裤和皮靴。高温季节可以不穿外套,须佩戴领带、衬衫肩章及白色大檐帽。同时配发58条例苏军套头式作训服,颜色改为民警制服的深蓝色,供士兵开展内勤和后勤工作时穿着,外腰带的腰带扣标识从苏军军徽改为苏联国徽。1969年改为穿着深灰色的69条例民警制服,同时配发69条例苏军野战服,颜色改为民警制服的深灰色,外腰带的腰带扣标识最初为苏联国徽,1975年以后直接使用苏军军徽,这是因为野战服仅在不面向公众的内部场合穿着。



SMChM对于义务兵有较高的选拔标准:巡逻队员的身高不得低于170cm;精通俄语口语,不能有口音,因此大多为斯拉夫民族(俄罗斯族、乌克兰族和白俄罗斯族),少有波罗的海民族、楚瓦什族、摩尔达维亚族、马里族和鞑靼族,没有高加索民族和中亚民族;文化水平不得低于高中(十年级),有能力向内务部门报告案事件;入伍前不能有警方处理记录,亲属不能有犯罪起诉记录。一旦出现饮酒等违反纪律行为,证明其不适合在城市执勤,将被调离SMChM。
SMChM共有3个团和46个独立营,部队代号均以“5”开头。3个团分别是驻莫斯科的5401部队、驻列宁格勒的5402部队、驻基辅的5403部队,其中5401部队隶属内卫部队最精锐的“捷尔任斯基”独立特种任务摩托化步兵师(ОМСДОН);各团约400人,下辖6个巡逻连(各3个排)、1个汽车营(4个汽车排和1个修理排)、1个后勤连和1个通信排,各巡逻排25~30人,第一个巡逻连包含1个特战排(10~15人)。46个独立营分驻各加盟共和国首府以及主要工业城市,有一大一小两种编制:较大的营驻扎在人口达到150万的城市,下辖2~3个巡逻连(3个排)、1个乘车巡逻连、1个后勤及运输连或汽车连(含1个后勤排);较小的营驻扎在人口不足150万的城市,直辖4~5个巡逻排、1~2个汽车排、1个后勤排。
SMChM平时主要以2人巡逻组形式开展徒步巡逻,必要时增强至3~4人,1名巡逻组长携带无线电对讲机及备用电池,必要时携带催泪剂喷射器。各巡逻组按固定路线巡逻,除非逮捕扰乱公共秩序者,否则不得离开路线,离开时须通过无线电报告离开的地点及原因,进入商店或咖啡店购物也是违反纪律的。路线上设有3~4个相距0.5~1.5km的检查站,巡逻组须每隔15分钟抵达下一个检查站,在检查点巡逻3~5分钟后继续出发,检查站同时是拘留被逮捕者的指定场所。准尉乘巡逻车沿巡逻路线监督下属巡逻组执勤情况,必要时提供协助,须在1小时内检查完下属全部巡逻组,有时军官和准尉会假扮路人对巡逻组进行秘密监督。

起初巡逻组长携带马卡罗夫手枪执勤,由于违规用枪事件时有发生,后来只有军官和准尉配备手枪,但是仍接受使用手枪的训练。士兵配备AKM突击步枪,各巡逻连配备RPK轻机枪和SVD狙击步枪,武器库里有手榴弹备用。AKM突击步枪后被AK-74突击步枪取代,后者发射的5.45x39mm 7N6步枪弹射入软组织后能够通过明显的翻滚效应造成较大的瞬时空腔,在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冲突期间被当地居民投诉违反人道主义,驻扎当地的SMChM单位(例如驻埃里温5457部队)重新装备AKM突击步枪。特战排配备加装消音器的AKM突击步枪、加装夜视瞄准镜的AK-74N突击步枪及RPG-7单兵反坦克榴弹发射器,被派往热点地区执行任务时还有可能配备GP-25枪挂榴弹发射器及AGS-17自动榴弹发射器。


除了巡逻组长的“樱桃-10”催泪剂喷射器,为应对群体性事件,SMChM还配备PR-73橡胶警棍及“彩绘玻璃”铝合金防暴盾牌,一部分单位后来换装“彩绘玻璃”透明聚合物防暴盾牌。头盔多为SSh-60、SSh-68等钢盔,后来又配备KP-80聚合物消防头盔兼防暴头盔,护甲多为ZhZL-74铝合金防破片背心兼防暴背心。特战排还配备STSh-81钛合金防弹头盔及ZhZT-71、ZhZT-71M钛合金防弹背心。KS-23特种卡宾枪(线膛防暴霰弹枪)及23mm低致命性弹药也有配备。


全营配备150~200台“中提琴-N”无线电对讲机,可以确保1~2km范围内徒步巡逻和5km范围内乘车巡逻的通信。每名士兵都受过警务通信训练,一名无线电操作员在当地内务部门值班室与所有巡逻组保持无线电通信,所有对话内容都被录音和记录在册。
各巡逻连配备3辆巡逻车和1辆运兵卡车,巡逻车采用民警涂装的UAZ-469吉普车,加装警灯、警报器及无线电台,每日出勤率须维持在98%以上,拖走的故障车须在16小时后重新上路,只有1辆巡逻车被允许修理超过一天(例如维修发动机等)。一些单位还配备BTR装甲输送车等装甲车辆。一名少校军衔的技术副营长负责管理全营车辆。


1980年代末,数个独立营扩编为团,以应对日益混乱的治安局势:1987年,驻顿涅茨克5440部队扩编为训练团,为全国SMChM培训士官;1988年,驻卡拉干达5451部队(哈萨克斯坦)、驻巴库5456部队(阿塞拜疆)、驻埃里温5457部队(亚美尼亚)、驻辛菲罗波尔5461部队(乌克兰)扩编为团;1989年,驻里加独立营(拉脱维亚)、驻维尔纽斯独立营(立陶宛)扩编为团。1989年3月17日,驻顿涅茨克第8训练营改编为第89独立营(5480部队),同年6月派往阿塞拜疆基洛瓦巴德维持秩序,同年9月派往纳戈尔诺-卡拉巴赫地区维持秩序。截至1991年,SMChM共有约130个营,其中一些营被配属到团或旅。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境内的SMChM大约在1997年改名为“特种摩托化部队”(Cпециальные Mоторизованные Bоинские Части,拉丁化缩写SMVCh),隶属俄罗斯内务部内卫部队,继续协助重要城市内务部门开展治安执勤和防暴处突。2016年,俄罗斯内卫部队整体划归新成立的俄罗斯联邦国民卫队(ФСВНГ)。
我国在过去也有性质类似的部队,但不是伪装成警察,而是伪装成海关关员——
武警部队驻海关执勤兵力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走私活动在我国沿海地区十分猖獗,但是海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1998年12月,海关总署向中央上报了由武警部队派员协助加强一线监管打击货运渠道走私的请示。经中央批准,1999年6月起,武警部队派出部分兵力参与海关执勤。最初只限于广东省内的7个直属海关,兵力较少;2001年,中央决定将参与海关执勤的武警部队兵力增至6500名,执勤范围拓展至沿海17个直属海关。参与海关执勤的武警部队来自机动师和地方内卫总队,执勤官兵对外身份是海关关员,执行任务时穿着海关查验服、佩戴海关肩章和海关执勤帽,遇到紧急情况或发现业务问题时,须第一时间向带队海关关员报告,由海关部门介入处理。



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实际上早在2017年,根据军委部署,武警部队已经开始撤出海关执勤任务。2018年6月28日,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武警部队跨军地改革进展情况介绍:“参与海关执勤的武警部队兵力已完成整体撤收,全部归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