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
第五章 乘客行为规范
第三十六条 乘客不得有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五)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只是说不得“在列车内进食”,说的可不是“饮食”,通篇也没有任何“饮”字出现。
因此在禁止在列车车厢内喝水,是地铁运营方的私自规定,从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进食”改为了不得“饮食”,规定不合法。
以上。
发布于 2023-07-26 09:27・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