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西方人一定不包括美国人。
美国在世界上扶持了几十个独裁者,多次推翻他国民选总统。
美国还扶持了本拉登、萨达姆,美国国会民主基金至今仍在资助东突。
萨达姆前期作的恶,美国可没少参与。扶持CIA前刺客萨达姆上台,CIA提供左派名单供其杀害。萨达姆的毒气弹就有美国提供的技术和材料,当萨达姆用毒气杀害5000库尔德人时,美国知道并企图嫁祸伊朗。
制定宪法的美国国父们追求的是共和,而非民主。他们还鞭挞民主摧残自由的罪孽,民主政府多半是坏政府。他们还确认,美国是总统制共和政体,是"选出来的君主制”。
美国总统的权力设置以英国国王乔治三世为原型。就权力的集中程度而言,美国国父们非常坦率地承认,美国总统“与英国国王有类似之处,它也同样类似于上耳其皇帝、鞑靼可汗”。美国总统的权力主要有“行政权”“军权”“联邦法官任命权”“大赦权”“立法复决权”。
这样的权力设置,赋予总统有效压制议会内的反对势力的权力,使总统在美国政体中的地位比议会明显高出一截。
强而有力,高度集权,是国父们在总统的权力设置时遵循的原则。
“一切通情达理的人无不同意需要强有力的行政部门”。
“使行政部门能够强而有力,所需要的因素是:第一,统一;第二,稳定;第三,充分的法律支持;第四,足够的权力”。
“权力集中才有力量,这是不容争议的。一人行事,在决断、灵活、保密、及时等方面,无不较之多人行事优越得多;而人数越多,这些好处就越少”。
“以原则立场最坚定、态度最公允而著称的政治家和国务活动家,都曾宣布主张单一的行政首脑与庞大的立法机构并存。他们都已十分正确地表示赞成行政首脑最必要的条件是强而有力,而且都认为为此最宜集权力于一人;他们还都同样正确地指出,集权力于一人最有利于明智审慎,最足以取信于人民,最足以保障人民的权益”。
美国新宪法的反对派们最反感的就是总统权力太大,他们对新宪法的反对意见几乎全部集中在总统的权力设置上。在随后的新宪法的全国性辩论中,总统权力设置成了双方攻防的全部焦点。
反对派群情激愤,做出非常激烈的反应,他们预言,总统集中太大的权力必然使美国的共和政体逐步解体并滑向专制独裁的帝制;但是美国的国父们非常坚定,针锋相对,寸步不让。他们强调,把大权集于总统再加上实行任期制,不仅不会导致专制独裁,反而能断绝一切野心家在美国建立专制独裁制度的念头。
辩论是如此的激烈,以至于双方都不再顾及斯文,在报纸上相互破口大骂起来,反对派大骂国父们妄想“冕旒加额”“紫袍罩身”“宠臣嬖姬”;国父们则痛骂反对派“拨弄妖术”“毫无廉耻、男盗女娼”。
国父们把能否坚持集大权于总统这一新宪法的重要原则,上升到了事关美国生死存亡的高度,他们反复向美国人民强调,“舍此,不能保卫美国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
面对反对派强烈批评总统权力太大,使美国的新政体已经带上浓厚的君主制色彩时,国父们客气地反击:“我们却不妨承认,优良政体的真正检验标准应视其能否有助于治国安邦”。
也就是说,国父们并不承认某种政治制度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道德上的优势,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政体好与不好,正真的检验标准是“治国安邦”,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
发布于 2023-09-06 17:06・IP 属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