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新闻里有几个关键词,一个是法院监督员,女干部,妻子,放贷。我们看安康中院的回复,原告的妻子是可以做原告代理人。
对这个回复,是没有问题的,原被的近亲属是可以做一方代理人,法律规定明确。
但还有两个问题没有正面解释,1,法院的监督员,能否在本法院作为代理人出现,是否要做回避处理,安康中院没有作答!本人认为,本院的监督员多少都会与本院产生关系影响,为公平正义论,还是回避处理好一些!
2,安康中院没有作答原告是否是放贷人员,还是民间借贷诉讼。放贷是指不具备借款的个人多笔多次,高利息向不特定人员借款,本案是否属于,应予以回复!
发布于 2023-07-23 10:41・IP 属地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