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又是一个文字游戏的坑。
什么叫做“用法院监督员身份”帮丈夫诉讼?
人家是用“原告妻子”的身份代理诉讼好吧。
中院的答复可没有认定她是用法院监督员身份去参加诉讼。你提知乎提问为什么要这样提呢?
我们每个人都有多个身份。比如我,我在本职工作之外还可能是别人的妻子、母亲、政协委员、政务观察员、党支部书记……
不能随便拿一个身份出来就做联系。人家以原告妻子身份代理诉讼是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你要是怀疑人家同时具有法院监督员的身份,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也是对方当事人当庭提出回避申请,以上述理由申请的是审判员或者书记员回避,也不是申请这个诉讼代理人回避。即使这个申请提出了,经法院院长研究,认为所谓的法院监督员身份并不足以影响法官对具体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也可以驳回申请。
发布于 2023-07-23 06:03・IP 属地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