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应全方位保护这位可怜的孩子
震惊加愤怒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还是先分析下可能的法律责任吧
(1)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注意:虐待罪中的“经常”,要求具有反复性、持续性,本案是否构成呢?
这要看后续调查结果看是否存在此一情况。
其次,注意情节恶劣,“情节恶劣”,是能否构成虐待罪的重要界限,具体是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家庭成员屡教不改的等等。
本案虐待手段非常人所能理解,对婴儿狂扇几十个耳光,不可谓情节不恶劣
最后,本罪为告诉才处理犯罪,但是有例外: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本案中的婴儿何来告诉能力?
至于故意伤害,要看是否达到轻伤以上,寻衅滋事最为口袋罪,确实包容性很大,但是否合适,在此不做评判。
(2)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如若不构成刑事责任,该男子也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作为监护人,其对于孩子成长充满着伤害,是否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这样的婚姻是否应该继续?
2.为人父母,切莫冷漠如物
我始终觉得
孩子并不是你的玩物
既然选择了生
那就请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
为人父母
不要忘记当初自己也是个孩童
要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
可能接受...
发布于 2023-07-20 11:38・IP 属地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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