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考报名前的规定来,不要改,就对了。
今年就算有十万八万河南人民落户来读书,如果他们确实符合之前西安规定的落户条件,那就该承认他们的合法性。
中考报名时,如果规定的确实是“学籍户籍有其一即可”,那就不能在考完后反悔,要求两者都有。
如果要改,至少也应该明年再改。
设定宽松的落户条件,目的显然是吸引人来买房、租房、消费,把本来能促进河南消费的资源拿到手。等人真来了,就关门打狗,连子女就读中学这种大事都想把人家赶回去?——显然西安的有关部门并没有真这么做,但很多西安市民希望他们关门打狗。
有人说“我们只针对没买房空挂户籍的”、“我们只反对违规伪造证件的”,那宣扬“几万河南人”的是谁?西安考生的增加,一共也就几万人,谁能证明这几万人都是违规考生?
再说了,当年开启“抢人落户”运动的时候,怎么不加一个必须买房的条件呢?怎么不列一个“落户后是否买房,待遇有何区别”的详细清单呢?那不就能避免“不花钱买房只来考试”这种事了吗?
要想辩解说“只针对违规的”,那就应该先查清到底多少人违规了,拿事实说话。有四百,就说四百,有四千,就说四千,一张口就是“四万”,有根据吗?
如果之前明确承诺的落户条件、中学招生要求,在报考后能用一张A4纸宣告作废,那就是告诫后人:不要来这个地方落户。
编辑于 2023-07-24 11:23・IP 属地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