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法维权为目的,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证据。
严格来讲,未经对方同意,偷拍偷录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如一方为了捉奸,跟踪配偶进行偷拍。
但是,为了平衡法益,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作为法院判案的根据。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判案的根据:
1、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在他人住宅内安装偷拍偷录设施等。
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利用禁止使用的窃听设备偷拍偷录等。
3、违背公序良俗。如色诱他人后偷拍偷录等。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发布于 2023-07-19 14:06・IP 属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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