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被查扔下 80 岁父亲逃跑,如何看待此事,男子会面临什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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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80多岁的老父亲而言,这儿子算是“白养”了,有事就把老父亲“撇下”不管了。
本案中,违法行为人陶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陶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陶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取得机动车号牌,构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使的违法行为,依法应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未随车携带行驶证。
陶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取得机动车行驶证,构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上道路行使的违法行为,依法应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陶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依法取得准驾车型为“D”代号的驾驶证。陶某未取得驾驶证,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4、违法载人。
陶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不能载人,构成“违法载人”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发布于 2023-07-17 18:58・IP 属地湖南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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