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能,只要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的劳动纠纷事项,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一、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前提是
1、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录用条件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2、录用条件在入职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
3、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事实与证明

三、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上述第二条所列举的证明,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
1、向劳动监察投诉维权;
2、申请劳动仲裁,要么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工作;要么索要2N赔偿金解除。
编辑于 2023-08-12 07:56・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