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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一天没住,该交物业费吗?

风铃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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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看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话说,这房子一天都没住,那他不是一天都不归你所有?如果开发商发公告通知业主按时接房,你没来,那就是你自己因故未履行接房义务,锅是你的,背好。如果因为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的房子未能第一时间交给你,那这锅是开发商的,要开发商来背。按你的描述,大概可以理解为“你在开发商通知交房日期一年半后才去接房,接房时得知要从一年半以前开始交物业费,所以很不满,一气之下直接走了。”因此,就如我上面说的那样,请问,这房子一天没住,那这房子的所有权归属难道就不是你的了吗?显然不是,所以,讲道理的话,你这种情况是需要你交物业费的。

然后咱看看法条:《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说人话就是,房子住不住你看着办,因为这是你的权利,但不管你住不住,这物业费都必须要交,因为这是你的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因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还规定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而物业费的覆盖范围恰恰是“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所以,物业费必须交。

总结一下就是:物业费是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交,但业主交还是开发商交,得看这未及时交房的原因是业主自己的原因还是开发商的原因。如果是业主自身原因未及时接房的,那物业费由业主交,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未及时交房给业的主,则物业费则开发商交。

发布于 2023-08-13 09:16・IP 属地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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