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反映问题时戴纸帽遭拘留,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2021年5月31日,宁乡东方红郡业主周建湘身穿油漆工工装,和邻居胡增一起前往宁乡市住建局反映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因为周建湘头戴一顶纸帽,被该局工作人员视为“披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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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火 - 538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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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衣别江 - 354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知道警察收拾人咋收拾吗?
你啥事没犯?不要紧,有人报警举报你做了XXX,警方找你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进去先搜身把你手机啥的电子设备都收了,让你录不了像也录不了音。
然后你不要想太多,一般情况下警察同志是不可能打你骂你做那些违法的事的。就是实实在在的给你做笔录向你了解情况。
偏偏你还不能拒绝,因为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你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这一配合就是8-10个小时,然后你班上不成,家回不了,在派出所里被一遍遍的问那些废话,时间差不多了才放你走…
你还不服?好,第二天或是过两天再来一趟…
放心,警察蜀黍们对这些规则玩的比你6,他们有数的很,绝对不会轻易让你抓住把柄。
很多明摆着单方面挨揍的案件就是这么被警察蜀黎按互殴调解撤案的,因为正经人真吃不消这么一趟趟被警察蜀黎叫去了解情况…
你敢有意见?你敢情绪崩溃?你敢说几句气话?等的就是你暴露软肋,你这是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在派出所闹事,就问你怕不怕被拘留吧…
你不配合不肯去派出所?叫你来不来警方可以传唤你来,口头传唤不好使警方可以办传唤证,持证传唤你不配合对不起了,警方可以依法强制传唤,知道啥叫强制传唤不?就像下图这样:
大不了还有个寻衅滋事兜底,口袋罪嘛,啥都能往里装,想收拾你不要太简单…
所以在中国公检法没人要紧别得罪警察,你真玩不过人家。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富家子弟去从警吗?因为有用啊…
编辑于 2023-06-07 16:01・IP 属地山东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久世英雄 - 2 个点赞 👍被审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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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 - 111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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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花火 - 954 个点赞 👍
每次在睡前看到这种沙雕新闻,严重影响我的睡眠。抓老百姓的时候不需要证据不需要违法事由,处理公职人员却要谈是否违法,是否有证据证实了。
省流版总结:油漆工周建湘带着用于工作的纸帽去住建局反映情况,被工作人员拍摄后又被保安赶出,油漆工回家打12345投诉,据当地住建局监督站站长陈某与办公室主任谭某称是以为油漆工“披麻戴孝”闯进会议室为由报警,一星期后被公安以万能的寻衅滋事带走行政拘留7天。
如图这就是此次事件所说的孝帽 值得一提的是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并没有认为,宁乡市公安局的行政处罚有问题,之所以撤销这个处罚是因为宁乡市公安局2021年5月23日立案受理,同年7月6日作出涉案处罚决定,属无法定事由超办案期限,应认定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该违法行为对周建湘的权利未产生实际影响。2021年12月6日,该院宣判,确认宁乡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行为违法。
简单的说就是公安处罚没有问题,但是超期了属于程序违法。
即便如此在2021年12月6日法院就已经认定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违法的情况下,2022年7月1日,才等来了宁乡市公安局出具《宁乡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称,“经查,陈某、谭某等证人陈述胡增、同建湘穿孝衣到宁乡市质安站进行滋事没有证据证明,胡增、周建湘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法院认定公安的行政处罚处罚没有问题,适用法律正确,但程序违法,而公安的决定书却说的处罚有问题,没有证据证明进行了寻衅滋事不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罚错了。
cpu给我干烧了,法院:实体正确,但程序违法。
公安:实体错误,不应当行政处罚。
综合一下,公安实体加程序全错。法院不敢承认公安瞎搞,只能说程序有问题,曲线救国。
光取消处罚还不够,建议周建湘起诉宁乡市公安局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依法进行赔偿。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然后更为亮眼的操作来了,既然行政处罚的事实不成立,而周又确实遭受了行拘那么周就去公安报案监督站站长陈某与办公室主任谭某诬告。
本案证人陶某向法院提供了证词。判决书显示,陶某2022年9月15日的询问笔录中记载,陶某陈述,胡增和周建湘当时的穿着“胡增穿浅蓝色短袖衬衣,长裤,周建湘穿灰色长袖衣服,深色裤子,头上戴了一顶用报纸折叠的帽子。后来在小区碰到周建湘和别人聊天,才知道陈某站长说周建湘当天是穿孝服,周建湘还因此被关了几天,我认为周建湘穿的肯定不是孝服,是他刮油漆时穿的工作服。”
而判决书还显示,2021年6月7日的询问笔录记载,陈某陈述“周建湘穿孝服(农村死了人穿的衣服)、胡增戴口罩闯入质安站会议室”。
2021年6月3日的询问笔录记载,谭某陈述“周建湘身穿白色上衣、头戴白色帽子(农村里死了人,做孝子打扮)”。显然谭陈二人的证词具有严重的倾向性,严重失实,而且当时还有工作人员进行了拍摄,是否是白色上衣一看便知,但二人依然作了虚假证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宁乡市公安局却以没有违法事由终止了调查。
这就滑天下之大稽,住建局报案你们没有证据证明那个是孝服就给拘了,拘人的是你们,撤销行政处罚打脸的也是你们,你们自己都知道拘错了,让你们调查当时报案的人是不是诬告你们象征性的叫当事人来问个话以没有违法事由就给打发了。
周建湘控告的事项有二,一为江某报案谎称周建湘、胡增以房屋质量有问题为由进行维权,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谣言和滋事。二为陈某等人在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时作虚假陈述,对周建湘进行诬告陷害。
法院认为,被告宁乡市公安局仅向法院提供了针对周建湘第二项控告进行调查处理的证据,且对于陈某等人均陈述周建湘穿孝衣的证言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对“孝衣’样式的一般认知,其并未提供充足证据。而对周建湘的第一项控告,宁乡市公安局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进行了调查。我翻译一下
法院:你上嘴皮下嘴皮一碰就来开庭了?抓老百姓的时候不需要证据不需要违法事由,抓公职人员你要谈是否违法,是否有证据证实了?你这个包庇的也太明显了吧,是不是太不把我法院放在眼里了!回去重做。
2023年5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下达判决,撤销宁乡市公安局于2022年9月27日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责令其依法对周建湘提交的《控告书》重新进行处理。
若真如公安局所说,谭陈两人没有违法事实,不属于诬告。问题就来了,谭陈二人没有违法诬告,周胡人没有违法寻衅滋事但依然被行拘了,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就是公安局违法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法拘留周胡二人。
所以赶紧甩锅啊!哪怕象征性的拘留几天呢?公安怎么可以以负面形式出现在媒体上,快说你们是受了谭陈的蒙蔽所以才违法做出了处罚。
还是一阵后怕啊!还好是油漆工带的纸帽子,你要是木工带的气钉枪那还不得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抓起来判刑?
编辑于 2023-06-06 03:24・IP 属地重庆真诚赞赏,手留余香还没有人赞赏,快来当第一个赞赏的人吧!查看全文>>
糯米lawyer - 85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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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坨杠精 - 23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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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pig - 177 个点赞 👍
看似荒诞的一件事儿,但其实本质和纸帽子并没有一毛钱关系,它就是单纯的想打你。
可事情被曝光后就不一样了。这个时候,纸帽子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这帽子不但是一顶“孝帽子”,更是一口绝好的“锅”。
发布于 2023-06-06 15:46・IP 属地天津查看全文>>
老鬼 - 116 个点赞 👍
就算他“披麻戴孝”,
和你共产党人何干?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八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身为共产党人应该坚定信仰共产主义,
民间愚夫蠢妇搞的封建迷信,
是他们自己素质低下。
你好端端的党员干部自己来对号入座,
证明你们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不够坚定。
对于这种基本信仰都歪了的党员,
是不是应该坚决清理出党的队伍呢?
发布于 2023-06-07 00:24・IP 属地广东查看全文>>
returnNull - 6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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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鱼不是龟 - 23 个点赞 👍
动辄使用暴力机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最终的结果就是把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把人抓起来就解决了”,成为很多很多老爷处理问题的第一反应,对于他们来说,动用暴力机构已经从不得已的选项,变成了首选。
这时候,任何让他们不爽的人,都会用敌我矛盾的斗争方式来收拾你。那问题就来了,当大量不是敌人的人被当做敌人处理,那么动用暴力机构去处理人民的人会变成什么?
他们就会变成敌人,而且是货真价值的敌人。
这时候确实已经是敌我矛盾了,是那些总是用粗暴手段对待人民群众的人,把自己推到了对立面,成了敌人。
此时类似事件的性质就已经彻底改变了,真的从人民内部矛盾变成了敌我矛盾,而敌人则是自己举着牌子告知天下——我!不装了!
发布于 2023-06-22 17:06・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万乃石 - 17 个点赞 👍
去年春天,因为我是小区群里的活跃分子,小区里有邻居向我反馈了一些特殊人物在小区里贩卖烟酒的事,希望我写一写,我说这个我不敢写。
他不理解,说怕什么,咱们又没有把柄。
我说,他回头上你家,说有举报说你嗑药,合情合理合法带你回去剃头验一验,扣你24小时以内,你舒服吗?
说老实话,我也就是在上海才敢偶尔写点这些,你看看换了别的地方,从上到下一条龙服务,你能怎么办?
你把鲁迅拉出租界,你看他还敢不敢写——(有一年某些人请鲁迅骂光头,鲁迅说骂是可以,但骂完了我住哪去?)。
编辑于 2023-06-06 09:34・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萧楚白 - 17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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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面面包子 - 8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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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小蘑菇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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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撼京城 - 3 个点赞 👍
本狐为知友带来深度观点:
戴纸帽去住建局反映问题,却被认为是“披麻戴孝维权”,还被公安局拘了7天,你说冤不冤?
近日,媒体报道,来自湖南宁乡的周先生和胡先生,2021年5月去市住建局反映住房质量问题。结果因为周先生头戴纸帽,工作人员以“披麻戴孝维权”为由报了警,当地警方随后以寻衅滋事为由,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不服处罚的两人,随后开始了漫长而曲折的上诉,2年打了5次官司。最终,法院判决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但两人还在继续上诉,表示要让诬告的人得到惩罚。而在多家媒体报道此案后,宁乡市公安局近日回应称,已开展全面核查,将依法依规处理。
回头来看周先生和胡先生被拘的理由,可以说是相当滑稽。
两人本是宁乡市某小区的业主,因购买的商品房质量问题,曾多次到宁乡市住建局反映。周先生说他是油漆工,当天他看到过道边有报纸,就随手拿起一张折成了帽子,想着完事后带回工地去遮灰,没想到惹出了“祸端”。
(视频截图) 周先生后来解释称,自己带纸帽是工作习惯,不是“披麻戴孝”,而且他是去反映房屋质量问题,不是维权。但住建局办公室主任谭某说他“身穿白色上衣、头戴白色帽子(农村里死了人,做孝子打扮),闯进会议室”,以此控诉其寻衅滋事。
警方的处罚显然偏向住建局工作人员,哪知道两位当事人“倔强”,一直寻求法治解决,最终得到了一个说法——法院判定警方违法,撤销行政处罚。
而周先生和胡先生的诉求,不只是停步于撤销行政处罚,还要追究诬告者的责任。但宁乡市公安局2022年9月27日作出《终止调查决定书》称,胡、周被诬告陷害一案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胡、周二人不服,再次将宁乡市公安局起诉到法院,经过一年多等待,2023年4月,法院判决撤销宁乡市公安局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责令其依法重查周先生提交的诬告控诉。在媒体介入之前,胡、周二人在等待法院二审,期待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复。
新闻的曝光,加速了这一进程。如今宁乡警方承诺会依法依规处理,但不少人担心,这仍只是表面的承诺,结果如何,还要看下一步的处理结果。此前,周先生和胡先生紧盯警方的处罚不公不放,不断用行政诉讼来追击警方,即便有法院的判决,也迟迟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警方会不会继续抗拒这样的压力,对周先生和胡先生的诉求明里答应,暗里不配合?
这不是阴谋论,毕竟事情闹到这一步,警方已经有损颜面了,若还要处理内部相关责任人,给当事人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对执法的公正和伦理都有很高的要求。
不过,以周先生和胡先生已经做过的事情看,一旦警方处置不公,或者一带而过,两人很可能还会继续提告,用合法的程序来追究警方责任。
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不会停止,舆论的关注也不会停止。想必相关部门会仔细衡量社会影响,展开更让人信服的调查。
对于一般人来说,周先生和胡先生不放弃问责,并且在法律轨道上维护自身权益,值得肯定。既然法院认定他们没有“披麻戴孝”、寻衅滋事,那当地应该好好调查相关人员的诬告是否存在,是不是有人制造冤假错案,还他们一个公道。过程肯定不容易,却也无法回避。
发布于 2023-06-07 16:15・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搜狐新闻 - 1 个点赞 👍
光看新闻会觉得现实比小说更魔幻,但是科普个地理知识,宁乡市为湖南省辖县级市,由长沙市代管,就是那个发生货拉拉案的省会城市,这件事是不是一下就合理很多?
以个人类似事件亲身经历,给当局添麻烦,仅仅以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拘留七天,还能靠申诉维权让警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已经是法外施恩了。
视频截图,热心警察齐心协力帮助中暑群众 编辑于 2023-06-06 22:50・IP 属地新疆查看全文>>
焚海炖鱼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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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gutu葛忠涛 - 1 个点赞 👍
在复习下中学政治: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律反应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PS:我直到现在为止仍然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但是我坚定的认为应该走资本主义道路
编辑于 2023-06-07 13:37・IP 属地浙江查看全文>>
不惑于心 - 1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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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 1 个点赞 👍
之所以我们能看到这样的新闻,不是因为网络有多发达,而是因为一个政治需要。
三年疫情防控,下放了太多的基层权力,基层权力会损害中央集权,所以这些权力必须收回。
因此基层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必然会加强。
这样的新闻以后还会更多。
但是最后基层和中央究竟能达到怎样的平衡,跟我们这帮屁民是没多大关系的。
这样的政治觉悟大家还是不要丢弃,如果丢了,就回去看看历史。
发布于 2023-06-08 12:48・IP 属地北京查看全文>>
梓非鱼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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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好公民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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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酱自宫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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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智刚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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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庆 - 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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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斗小民自得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