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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戒毒点名批网络小说风情不摇晃 「文学创作要有底线」,出版社回应「正在处理」具体情况如何?如何看待?

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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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缺乏一条基本的共识:对于作品等具有“言论”性质的表达,对“基于内容的管制”(Content-based regulation),对应当慎之又慎。

很多回答只论证该小说违背道德,而不论证公权下场的合理性。这潜在的条件是:只有符合道德的作品才有权存在,只要不符合公序良俗(或者他们自己心中的道德),被封禁就是理所当然的,至少是他们不会反对的。


该小说内容究竟如何,我认为并不重要,这个问题又不是“如何评价某网络小说”。

很多人认为它的艺术价值不足以和《教父》、《绝命毒师》等相提并论,这应该是事实;但是为什么某些“不道德”题材只有当其艺术价值被广泛承认时,才有存在的资格?

也有很多人认为它“三观不正”,给青少年以误导。这大概是事实,但是很多作品都有给人误导的可能性,很多名著所描述的情感关系也很难说是健康。“三观正”这一概念本就不合理,何况现在讨论的并不是这一小说的价值观念(我并不反对批评任何作品的价值观),而是其存在的资格。

先不说这只是个俗套爱情故事,只是套了个有争议的题材的皮;退一万步讲,假设这小说明确宣扬的是最神憎鬼厌的价值观,诸如Neonazi之类,它是否就没有资格存在?

我个人的观点和American Booksellers Ass'n, Inc. v. Hudnut案的判决书一致。在该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废除了一项由激进女权推动的全面禁止“厌女p*rn”的地方法规。法院没有否认地方zf的论证,而是认为:一切不良影响,都只是言论的力量本身,而zf无权对观点本身进行禁止。

美国将言论管制分为“基于内容”(Content-based)与“内容中立”(Content-neutral)两类,前者一般要通过strict scrutiny,即对达到某个重要政府利益有不可替代的必要作用,极其难通过,这就是为了防范政府对“不主流的言论”进行限制。对后者的限制则宽泛很多。

读者是否有权批评、抵制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作品?我认为有。

茧中最喜欢批判的“白左”的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基本都是在这个层次。Cancel Culture以民间自发为主,至多是影响资本。

例如,JK罗琳的跨性别相关争议,导致大规模的针对她本人的批评(我认为是合理的),针对她作品的批判甚至抵制(我认为没有必要,但是不反对他人抵制)。但是,这其中确实没有任何主流欧美政党的直接参与——甚至我认为,如果有,很多“白左”都会感到警惕。

固然很多演员拒绝与她同台,很多活动拒绝邀请她出席,有些分析批评她作品的视频难免有上纲上线之嫌,很多人号召抵制她,但她和她的作品依然光明正大地“存在”,而且谁可曾见到民主党或者工党提出“恐跨作品没有资格存在”?

当公权普遍介入时,事情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一个事前审查(prior restraint)以版号形式普遍存在的国家,其创作自由的现状本质上已经极为扭曲。这个时候,如果依然眼中只能见到道德观念,看不到government overreach的巨大危险性,只能看到孤立的一个个作品是否“值得”保护,而看不到以保守的公共价值观不断缩减创作空间的现状,那么这一领域是完全没有改变的希望的。

编辑于 2023-01-07 09:06・IP 属地墨西哥
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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