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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认知里,什么是正常的性心理(或性取向)?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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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心理是指人类个体对性身份、性吸引建立起来的认知、行为的神经心理特征;正常的性心理不存在由此导致的构成功能障碍的症候群。

过去数十年,由功能判据的定义与发展,现代医学去病化了许多旧有诊断,比如生理性宫颈糜烂。性心理领域,比如“自慰”“同性恋”“双性恋”。如何判断一种精神现象是否医学上正常,就在于对其一般功能的量化比较。只有当存在功能障碍时,才会威胁到个体自身或者他人的生存发展,构成需要医学干预的问题。

简单来讲,正常的性心理的特征就是,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别人。

细化来讲,正常的性心理一般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 其自发性吸引或性兴趣指向的性对象是活体,且同物种,且生理成熟、发育正常。
  • 不因此产生生物学、神经心理及社会适应等功能的障碍。
  • 参与方自愿发生性行为关系,不产生对强迫他人意愿型性行为的持续性兴趣,不因此伤害自我与他人。
  • 性身份状态融洽,不因此产生心理冲突或社会功能损害。

违背第一条定则的性心理障碍有,恋童障碍、恋残障碍、恋兽障碍、恋尸障碍,这类统称为性偏好障碍;

违背第二条定则的性心理障碍有,性功能障碍(例如功能性射精障碍、性欲减退障碍、性欲亢奋障碍)、其他精神障碍伴发的性心理紊乱(比如钟情妄想、性爱妄想、抑郁焦虑综合征等);

违背第三条定则的性心理障碍有,强迫型性施虐障碍、恋童障碍、性摩擦障碍、露阴障碍、窥阴障碍以及虐恋相关的其他行为障碍

违背第四条定则的性心理障碍有,性别烦躁障碍(对应的旧诊断称“性别认同障碍”,在于大脑性别认知与解剖学性别的冲突,常继发性产生严重精神障碍,易导致自杀自伤)、性取向相关心理障碍(主要是个体对自身性取向探索存在持续疑惑而产生心理痛苦,能够自我调整,曾经在主要诊断系统中,但此类性取向相关诊断并无特异性,因此在最新诊断系统已被取消)。

在DSM与ICD的新诊断系统中,一般以“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性取向作为性吸引常模,基于三种主要性取向发展出来的不违背此定则的一般性行为也属于正常。

性身份的建立,只要不违背此四条定则,都可以认为是正常的。但是性别认同和自身躯体性别排斥的跨性别人群通常精神困扰高发,需要得到医疗帮助以消除。

Reference;

Shorter Oxford Textbook of Psychiatry;7e.

编辑于 2023-09-22 16:01・IP 属地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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