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一下我们的观点,城投债就是隐性地方政府债务。
为什么这么说?全国大多数城投基本上已经异化成这样的一类企业,股东(地方政府)将原分散于国资委、各政府部门的国企、公共事业单位如水厂、垃圾填埋场、水库、水电厂甚至公园,移交到城投名下,以此做大城投的规模;做大规模后,以所谓新设业务、开办合资、优化供水网等各种各样的理由,向银行、公众募集资金,形成城投债;再以卖地给城投、或者让城投承担公共设施建设等方式,让城投名下的钱为政府所用。城投公司债务率偏高时,再继续搜刮各类可以抵押的国有资产如老工厂、农贸市场等,注入城投平台,以此续命。
本来是政府投入一部分钱来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建设城市的“城市投资建设平台”,异化成政府投入一堆公共事业甚至是倒闭企业“骗取”银行贷款的平台,政府、银行都需要的一块“遮羞布”。
认可了城投债就是隐性地方政府债务这个观点之后,我们再来回答问题。
第一:基于上述分析,城投并不是一家自主的企业,其能力来源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想还,可以从很多方面腾挪资金来偿还。
第二:但我并不想从债务规模、财政收入等角度来分析城投究竟有没有能力偿还,而要提出一个更深的问题,地方政府有没有意愿偿债?目前来看是没有的,债务很有可能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一代传给一代,然后通货膨胀默默承担起这一切,每任官员只要确保利息还还得起,就不至于在自己任上暴雷。举个例子,美债规模那么大,美帝国主义有考虑过还清的事吗?
第三:当然有一种偿债或者压缩债务规模的可能性,就是多地发生违约并且债务重组无果之后,中央政府为了控制系统性风险,也为了避免兜底责任,设置类似于“房企四道红线”的政策,并与地方官员的升迁考核挂钩。到那个时间,该停不该停的工程都会停下来,该发不该发的绩效津补贴都会停发,不信我们等着瞧。
发布于 2023-01-04 19:58・IP 属地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