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和宗教无关,和维稳有关。
阿富汗从来不是一个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它的政府合法性从18世纪的杜兰尼王朝以来一直相当依赖地方部落的支持。这些地方部落基本都拥有自成一套的习惯法,巴拉克宰王朝的一位君主曾这样说:“几乎每个官僚和酋长都拥有自己的法律”。即使到了20世纪后期,巴拉克宰王朝搞的现代化法院也基本处理不了地方部落的事务。许多普什图人觉得,这些部落法和伊斯兰教法“没有任何区别”,事实上呢?普什图部落法推崇男性完全继承,而《古兰经》规定女性有权接受一部分遗产,但在数量上要比相同辈分的男性少一半。可以说这就是两套平行的道德标准,而且有时候部落法是能压过宗教法的。可以说,现在阿富汗女性的地位如此之低,完全是阿富汗部落权贵对伊斯兰教的相关部分弃其精华取其糟粕,然后将其与部落法进行缝合的产物。臭名昭彰的burka就是一个例子,就算沙特女性都没有裹得这么离谱的。
我不太想解释伊斯兰教法对女性受教育的态度,用十几个世纪前的教义批评今天的事情没什么意义。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与人们印象中伊斯兰教扩张性极强,一路杀到哪传教到哪不同,阿拉伯帝国早在7世纪中旬就打进了今阿富汗境内,但数百年后伊斯兰教才在名义上广泛地被普什图部落接受。因为这时,阿富汗已经不再是偏远且毫无存在感的帝国边疆,而是一个国家的核心领土。类比一下就是内志,沙特家族的龙兴之地,直到19世纪末还保留了不少前伊斯兰传统,比如祖先崇拜。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王朝的开国君主,用饱受批判的瓦哈比思想打碎了传统的部落建构,建立了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这其实说明他的思想相当具有现代性和前瞻性,甚至已经懂得搞意识形态建国了。
阿富汗完成这一进程的时间相对要早一些,而且更倾向于将伊斯兰教作为链接中央与地方,国王与酋长的精神纽带。本质上也是在试图利用伊斯兰教塑造国家认同,只不过没沙特那么决绝。国王学会了利用部落维护自己的统治,部落则受益于与国王的互动。这可以说是一种符合阿富汗国情的制度,也为日后埋下了祸根。
冷战时期,阿富汗的巴拉克宰王朝致力于进行现代化建设。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张,基建设施、收音机与农业机械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现代化思想的输入,这些都削弱了部落的力量,也导致城乡价值观念的极大撕裂。苏联支持的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下文简称PDPA)的上台则直接点燃了这盆火药桶。PDPA的价值观根植于城市,再加上其共产主义倾向,对宗教与部落的敌视直接将几百年来维持阿富汗国家稳定的体系拦腰斩断。即使PDPA之后立刻在口头上声明其“尊重伊斯兰教信仰与部落习俗”,甚至以“圣战”一词形容反帝国主义的斗争,但苏联的出兵很快就使PDPA的努力功亏一篑。如同在19世纪时反抗英国人侵略一样,阿富汗的部落仍充当了反抗苏联侵略的主力军。但在苏联撤军后,部落失去了共同的敌人,也失去了可以平衡其利益的中央统治者。于是阿富汗大地群雄并起,直到一群打着shahada旗帜的神学院学生起兵。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只要塔利班还想执政,就必须维护好部落体制和宗教纽带,直到阿富汗的现代化水平足以使部落这种利益集团的势力降低到一定程度,至少掀不起大的乱子为止。对于此举,我用最难听的话说一句,与其整出一堆思想西化激进、失业率极高、极易造成动荡的知识分子,还不如讨好传统的权贵阶级来得实在。当然,与之相关的抗议,无论是阿富汗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必然的,一定程度上也是必要的。无论是塔利班政府的这一举措,还是造成这一举措背后的原因,都是历史的选择,与之相关的人们则根本没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