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叶家自己写的控诉材料。
根据叶家人说法,刘某三人施暴手段残忍,招招取人性命。
为什么23点不送医院而是送回家?
已知吃饭地点在村头农家宴,送回家半个小时够了吧,从回家到去医院足足一个小时。
叶某父亲是昏迷状态还是清醒状态?
如果叶父是昏迷状态,在三人“招招取人性命的殴打下”,为何全身没有明显伤痕?
如果伤痕累累,加上叶父昏迷状态,家人不应该第一时间送医院抢救吗?
如果没有明显伤痕,是不是因为三人徒手殴打未使用其他凶器?那么叶家为什么又质疑警方认定的没有凶器的侦查结论?
如果三人使用凶器招招取叶父性命,叶父想必血肉淋漓,为什么送回家,叶家人足足拖了一个小时才送医院?
叶家材料中说,叶父回家后“头疼欲裂”,这个头疼在叶父昏迷状态中如何表达?
是半昏迷还是清醒状态亦或是醉酒状态?
在叶家另一位女儿的网络控诉材料中显示打斗发生后就有人报警,警察已经到达现场。

如果刘某三人使用凶器招招取人性命,为什么警察到场后,草草收场?
面对快要打死人的情况,警察如果不闻不问随后离去,为什么叶家人的控诉材料中仅仅说“我父亲的死亡与其不作为有间接性关系”?
在第七条控诉中,对板木派出所当晚的行为仅仅表达为“不作为”、“执法程序错误”?
如果叶家所言属实,那么当晚出警民警应该是见死不救徇私枉法,为何叶家抓小放大,避重就轻?
那么当晚叶父与刘某三人的斗殴到底是什么烈度?
材料中的“招招取人性命”,“施暴手段残忍”是否可信?
以上质疑未采用任何官方公告及第三方信源,完全按照叶家提供的材料,得出以上种种矛盾之处。
接下来是以常识和逻辑进行的质疑。
官方公告中说,刘某三人是给雇主割麦子的人,因与雇主产生1800元的工资纠纷,雇主请三人吃饭协商,并邀请叶父一同赴宴。
明明是三人向雇主讨要工资,为什么与叶父产生口角?
三个割麦子的农民如何手眼通天打通各种关节?
在叶家自诉材料中,至少在叶父死亡前,警察就已经对三个农民“极其残忍的施暴行为”不管不顾,而这三个人竟然在向雇主讨要人均600元的割麦子劳务费?
这黑恶势力门槛是不是太低了?
如果官方公告篡改了刘某三人的身份职业背景和这次聚餐的缘由,为何叶家各种自诉材料无一提及?
如此明目张胆的包庇篡改,叶家为何视而不见?
那么我们是否认为,关于刘某三人割麦子农民的身份和讨要1800工资的行为是属实的?
如果雇主和刘某三人都是农民,而根据叶家材料,叶父是驾驶危险品运输车的司机,是四人中社会地位相对最高的人,雇主邀请叶父赴宴,到底是什么目的?
与讨薪无关的叶父为何与三个讨薪农民产生口角,招致三人“招招取人性命”的殴打?
已知被释放的刘某彦与刘某青是兄弟,如果黑恶势力逍遥法外,为何自家兄弟和另一位刘某至今还在牢房?
警方公告说,经过调查证人和监控,被释放的刘某彦未参与斗殴,叶家如果有证据证明刘某彦也打了人为何自诉材料完全未提及也未向警方提供?
如果叶家有证据提供给警方,而警方置之不理,叶家自诉材料为什么不揭露这一行为?
叶家到底有没有看到过当晚证人的证词和相关监控,如果没有看到,为何至今不提警方阻挠受害人家属查看监控?
叶家在各个平台持续一年的各种控诉材料为何对警方的质疑仅仅是“不作为”和“程序问题”,例如“未将是否使用凶器列入调查”?
已经撕破脸的情况下,如果叶家控诉属实,为何对“更大的问题”避重就轻,“袒护”警方?
以上推理质疑,分别从警方公告和叶家自诉材料对比得出。
所有推理过程皆采用普通中国社会的常识进行,无第三方立场和个人情绪。
孰是孰非我们或许难下肯定性的结论,但哪一种可能性更高我想各位会有自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