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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尽快起诉离婚还是一直耗下去?
何处不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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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关于是否尽快起诉离婚的问题。在孩子两周岁以内离婚对您是最有利的,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归女方抚养,如果您想离婚,您可以在此期间内尽快离婚。
其次,关于在哪里起诉的问题。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看的是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下看的是原告的住所地,与你们的结婚登记地无关。
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是原告就被告,即管辖法院是你老公住所地(户籍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如果你老公住所地(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你老公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一可通过居住证、暂住证等文件证明经常居住地。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户籍地)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户籍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如果你老公属于离开住所地(户籍地)一年以上的情况,您可以在您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现在疫情期间确实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如果您下定决心离婚的话,还是建议您尽快提起离婚诉讼。因为离婚诉讼是有一套流程的,会持续较长的时间。
我专注于婚姻家事,您后续有任何的法律问题都可以追问或者私信我,我会为您解答。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22条第1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12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发布于 2022-12-03 18:46・IP 属地上海查看全文>>
严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