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理想的情况是,做好精准防控,经济和自由,健康都能保下来。
但是介绍几个体制内的事实:
事实一:精准防控根本做不到,不管怎样的督导,怎样的培训,都无法完全严格地达到标准防疫,势必出现漏洞。为了避免漏洞,只能通过加码,“求其上得其中”。这本质上是对下级政府工作能力的不信任,当然,基层政府的能力值得信任吗?我个人看法是要打个问号的,这就是常说的能力不足危险。
事实二:之前曾经有一阵(事实上到现在也在执行),允许党员干部犯错误,有容错率,要求选拔能吏,干吏而不是庸庸碌碌,不干事也不犯错的人。但是疫情防控和这个不一样,这不是一般业务,而是政治任务,要求就是零漏洞。
事实三:对于不同的错误,会有不同的处罚,有的处罚“打蛇打七寸”,包括但不限于“两年内不允许提拔,降级并担任非领导职务等”;有的处罚“雷声大雨点小”,包括“检讨,自查自纠,向公众道歉”,尤其是“免职”,本质上只是避避风头,实际上另有任用,还能继续当领导。
事实四:对于一些政策措施,下级政府不一定想得到,不一定敢做,上级政府想得到,想鼓励但又不能明说,只能暗示。最经典的暗示方法是通过红头文件广而告之:某种措施是不允许的,但是使用了某种措施也不会收到“打七寸”的处罚;另一种暗示是,对于采用了某些措施,受过一些处罚的官员,尽管民间意见很大,但是仍然提拔。通过这两种暗示,一般来说各级政府都能心领神会。
可能会有人问我对这些事实的态度,我会这样回答:“我希望良法善治,但我支持恶法亦法。”
发布于 2022-11-25 16:37・IP 属地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