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必须反对,零容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因此,视频中男子行为认为属于家庭暴力没有疑义。
当一方遭遇家暴后,另一方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离婚以外,还有其他方法。
一、报警
根据施暴一方的情节,情节轻微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报警后,警方根据情节决定是否进行拘留,如果警方不采取行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刑事责任。
二、向单位、居委会、妇联等机构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因此,也可以向双方单位、居委会、妇联等进行反映,特别是妇联、居委会等机构介入后,如果认为需要报警,会联系警方介入。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受到加害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保护令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得到以下保护:(一)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如果违反人身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发布于 2022-11-24 15:39・IP 属地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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