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总有些人借着这该死的疫情大发国难财。
就比如在上海疫情最紧急的时刻,某些人也紧急注册了公司并申请为保供企业,结果就搞出了“奶头肉”这种东西。
再比如由于常态化检测的需要,很多从事核酸检测的公司又冒了出来,虽说没什么技术含量,但这其中最值钱的就是“牌照”。
但个人感觉,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开核酸检测公司,想必有些股东只是挂个名字。背后有啥,咱也不敢说。
现在核酸检测出了问题,是不是该追究法律责任?是不是该让某些关系户知道不是什么钱都能赚的?
刑事责任方面,误报核酸结果是不是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民事责任就更加了,由于误报阳性,是不是导致一些市民被迫隔离,不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可能有误工等财产损失,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是不是要把前面赚的钱吐点出来?
不过前面也说了,不是阿猫阿狗都能开核酸检测机构。
所以个人觉得光是公安、卫健委介入不一定能解决问题,等让JW介入查查看里面到底有哪些利益勾连。
发布于 2022-11-13 21:48・IP 属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