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举几个长征之后滞留苏区的案例:
1、万香,兴国县人,15岁参加革命,历任兴国县长岗乡妇女队长,宜黄县委组织部长等职,1934年长征时因病返回苏区,后被捕入狱
……后又把我带到南昌,羁押在第一狱,正是方志敏牺牲的时候,他老婆也在那里。那里的班房门没有锁,大家不敢走动,我们在那里待了半年多,又没问到什么。又送到九江集中营,又到感化院,后押回兴国处理,母亲把我保回来。
在被家人保出来后,万香靠着卖油条、卖茶为生,抗战时又到泰和种了三年田,到1948年赣州解放后,她又重新加入了组织,在赣州做宣传工作。
2、谢桂香,瑞金县人,17岁参加革命,担任过宣传队队长、县委巡视员等职。
在红军主力离开苏区后,谢桂香在山上躲了半年多,后来下山回到了家里务农。国民党并没有找她麻烦,只是许多乡村会喊她“土匪婆”。
3、钟带发,瑞金县人,17岁参加革命,做过宣传工作。
……红军走后,国民党开始迫害老百姓,他们见人就抓,做了工作的就抓。安子前有个叫邓保家的参加了红军,一家都被杀掉了,杀了蛮多人,那时我老公也参加了红军,腹部受伤,走不动。我自己也参加了游击队,因老公受伤,没办法在家服侍他。
22岁时,我被国民党抓去烧香火,要我自首自新,我身上被嵌了三次黄牌(一种记号,打在衣服上),骂我“土匪婆”。我又坐了两个多月的班房(感化院),后保长保我出来。在感化院里,天天训练、开会、唱歌,还有打手掌(做打手掌的动作)。国民党回来后,参加工作的同志都变成了坏分子,骂你“土匪婆子”……
4、王泉嫒,吉安人,16岁参加革命。历任吉安县妇女部长,湘赣省妇女主席团副主席等职。西路军失败后被强迫嫁给了反动军人。
到了1939年,王泉嫒终于找到机会逃到了兰州,找到了八路军办事处,却被告知她已经离队三年,“不收了”。最终她只能一路乞讨,在1942年七月初八回到了老家,靠着卖糍粑为生,因为一直被周围的人骂“土匪婆”,受不了的她在1948年到了泰和,和一个革命家庭的人结了婚。
结果后来到了土改时期,她的丈夫又被迫害劳改了5年,1956年放回来。1958年在食堂煮饭,看到会计账目不对,说了一句,又被告了一状,打入“四类分子”。
5、兴国县杨村乡,红军北上后,本地欧阳姓族内参加革命者中,有5人被杀害,有的人受刑,参加红军者被剥夺了分公堂肉的权利,红军家属在“年底分谷时,随便给八九十斤,叫他走,像打发叫化子一样”。
6、宁都县李村乡土改中召开的全乡贫雇农诉苦大会上,一位“老革命”如此诉该乡最大的地主肖XX之压迫:“红军时我参加了革命,后来肖XX这只大地主说我犁壁山要搞绝红土匪,于是二次捉我坐牢,逼我出自新钱,把我祖宗三代传下来的几担田,在民国29年都变为他的了。”
在黄石乡的诉苦大会上,苏区时曾担任乡少共书记之职的“老革命”控诉: “红军北上后,我本乡郭XX当伪国民党政府的义勇队队长,就捉住我,说要杀我,结果我给他八十元银洋,金镏子两个,大烟一块,才放我出来,并打我至现在不能参(加)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