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为什么要迟到呢,既然叫正义那为什会迟到,宣传“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的人真是“天才”,每当看到这句话我都会觉得恶心。这就是妥妥的伪命题!
假设在一百年前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受害者被无辜杀害。凶手没有被及时绳之以法。等到一百年后,最终确定了凶手。然而,对于施害者来说,他已经逍遥快活的度过了他的一生,对于受害者来说甚至他的家人来说,迟到了一百年的正义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他的生命早就定格在了100年前,他所遭受的痛苦和失去的生命时光是无法用任何方式补偿的。这种迟到的正义无法弥补对受害者最根本的伤害,显得苍白无力。况且有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吗,那么谁又会在乎100年前的案子呢?再比如一个凶手杀了100个人,那么他就算是混的再差被立即逮捕了即使把他当场枪决了,你认为能够平息正义吗?在我看来这样的结果是无法平息正义的,但这也就是最好的结局了。更何况是迟到的正义,又怎么配叫做正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