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要么在发牢骚要么在抖机灵,我来说点不一样的方向吧;其实是有点用的,恢复人口可能,快速恢复没可能。但现在法律框架下男性对女性的转移支付会首先崩掉,尤其是农村。
农村男性买东南亚老婆早就是刻板印象的过去式了,我国农村虽然穷,但是还是比缅甸老挝越南农村富裕太多太多了,得益于我国生产力的提升和扶贫的举措,我国不与世隔绝的农村基本能做到有电有水吃喝不那么愁,有网有安全的环境,条件比越南东南亚的农村确实好太多了,收入也高太多了,除非条件过于极端,天天家暴啥的,否则中国农村的正常男性是很受东南亚农村女性青睐的,跟了也真没几个主动跑的。
如果你是东南亚农村的女性,给你一个嫁到中国农村的机会,你干不干?现在早就没有什几个东南亚新娘人贩子了,又犯法又危险,都是介绍这些有需求的女性给中国农村男性,收点介绍费,自愿来的都介绍不完了。
综上,确实有办法促进人口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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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我国没有采取这种方式补充人口呢?
给大家一组数据吧,
第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1990):调查女性在业率为90%,男性96.1%,女性人均收入为调查男性的78.5%
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1999):调查女性在业率为87%,男性94.6%,人均收入为调查男性的69.3%
第三期报告(2010):女性在业率为71.1%,其中城镇68.8%,农村82%,男性87.2%;城镇女性人均收入为男性的67.3%,农村为56%。
第四期(2020):城镇女性在业率66.3%,农村77.2%,收入数据不公布。
如果让大量东南亚农村女性冲击我国农村婚姻市场,我国农村乃至城镇女性怎么办?
统计学上,她们已经是弱势方,各种离婚案子分财产都要向着女方,男方熟读民法守财守的好就出最高司法解释打补丁强行割肉。如果我国大批农村城镇男性不和我国女性恋爱结婚了,真转移支付不下去了,怎么搞?
现在我国不仅不让偷渡外籍新娘入籍,甚至还判刑,生了孩子哺乳期一过就强制驱逐遣返,是为了保护我国女性在婚姻市场的利益,不是不想要那些人那些人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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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东南亚女性视图通过配偶获得我国居留权的情形,和我国女性视图通过配偶获得欧美绿卡的情形真的很像,但是她们被有关部门得知之后,得偿所愿的没几个,不像欧美和女性假结婚得绿卡都能成为了一种生意。
我国对于外国偷渡结婚的女性的惩戒力度远远大于欧美,因为欧美女性的经济状况也不好,但还没有那么畸形。
欧美女性经济收入虽不如男性,但差距一直很稳定(女性收入大约是男性82%,这个数字已经近20年没有大变动过了);而我国女性的学历逐年攀高,已经能和男性平起平坐了,经济状况却越来越崩,从男性的83%,跌到72%,到66%,同样低收入,高学历人口还比低学历人口难应对,所以必须出重拳,防止继续下跌。
如果你要反驳我,请用数据而不是个例说话。
拐卖主流吗?越南公安部的数据,2012-2017年,越南共有3000名妇女儿童被拐卖,很多吗?
贩运呢?2010年,在中国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越南新娘仅有4.7万人 ,2011年广西公安厅统计的无证越南新娘人数保守估计在6.5万人以上[1]。这缺口,谁是主流方式已经显而易见了吧?
如果要简略描述的话,
我国由于女性产生的庞大消费市场的繁荣鼎盛,建立在我国女性流沙般下陷的经济状态的基底上,上面吊着一根“恋爱婚姻转移支付”的绳子,被多出的3000万男性的手拉着。
在找到新消费市场或新方法加固基底前,绳子,不能断;拉绳子的手,也不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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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来自:[刘计峰.J]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研究述评。